公共面积分摊协议书
1.前言
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共面积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协议。
2.定义
2.1 公共面积:指物业项目中所有业主共同拥有且不属于任何一户业主专有部分的建筑面积。
2.2 分摊比例:指各业主按照其所持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公共面积的比例,分担公共面积的维修、管理等费用的比例。
3.分摊原则
3.1 公共面积的费用由所有业主按照分摊比例共同承担。
3.2 物业公司应当在每年度开始前向业主委员会提交公共面积的预算及分摊比例,并经过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费用项目
4.1 公共面积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4.1.1 公共区域的清洁、保养费用;
4.1.2 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换费用;
4.1.3 公共场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费用;
4.1.4 公共场所的安保、保险等费用。
5.费用核算
5.1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公共面积的使用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公共面积的费用核算情况。
5.2 业主委员会应当对物业公司提供的费用核算情况进行审查,并及时向业主宣传公共面积的费用核算情况。
6.违约责任
6.1 若有业主未按照分摊比例缴纳公共面积的费用,物业公司有权暂停其使用公共设施,直至其缴纳全部费用为止。
6.2 若有业主恶意损坏公共设施或妨碍公共面积的正常使用,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协议变更与解除
7.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讨论并以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通过。
7.2 本协议的解除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讨论并以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通过。
8.争议解决
8.1 对于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9.附则
9.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