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佛山错峰用电时间表?
根据广东省电力系统运行实际情况,全省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为10-12时、14-19时;低谷时段为0时-8时;其余时段为平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 ∶ 1”的要求,结合广东省电力系统峰谷差较大的情况,将广东省峰平谷比价从原来的1.65 : 1 : 0.5调整为1.7 : 1 : 0.38,峰谷电价价差达4.5 : 1。 在实施范围上,尖峰电价实施范围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不包括居民用户;在执行时间上,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迎峰度夏期间的7月、8月和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 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天19时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 在执行时段上,尖峰电价每天的执行时段为11-12时、15-17时共三个小时;在电价水平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的要求,综合考虑广东省电力供需形势等情况,
峰平谷时段怎样划分的?
居民客户和工业客户执行的峰平谷时段是不一样的,请根据所属的用电性质,查看对应时段。广东省(不含广州、深圳)居民客户峰平谷时段分别是:高峰段(14:00—17:00;19:00—22:00);平时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段(0:00—8:00)。客户属地是“佛山”、“东莞”、“江门”、“茂名”、“珠海”、“梅州”、“肇庆”、“揭阳”、“汕尾”、“河源”的工业客户,峰平谷时段分别是:高峰段(9:00-12:00;19:00-22:00);平时段(8:00-9:00;12:00-19:00;22:00-24:00);低谷段(0:00-8:00);客户属地是“中山”、“惠州”、“韶关”、“湛江”、“清远”、“汕头”、“阳江”、“潮州”、“云浮”的工业客户,峰平谷时段分别是:高峰段(14:00-17:00;19:00-22:00)平时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段(0:00—8:00)。
2022佛山家庭充电桩电费标准?
第一档:夏季(5-10月)0-260度/非夏季(11-4月)0-200度,电价为0.5902元/度第二档:夏季(5-10月)261-600度/非夏季(11-4月)201-400度,电价为0.6402元/度第三档:夏季(5-10月)601度及以上/非夏季(11-4月)401度及以上,电价为0.8902元/度峰谷电价峰谷电价:基础(平段)电价为0.5902元/度、低谷电价为0.2951元/度、高峰电价为0.9738元/度。合表用户:电价为0.6272元/度
峰谷电到几月节止?
居民客户峰平谷执行时段分别是:高峰:14:00-17:00;19:00-22:00;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0:00-8:00。工业用户峰平谷执行时段分别是:客户属地【佛山、东莞、江门、茂名、珠海、梅州、肇庆、揭阳、汕尾、河源】:高峰:9:00-12:00;19:00-22:00;平段:8:00-9:00;12:00-19:00;22:00-24:00;低谷:0:00-8:00。客户属地【中山、惠州、韶关、湛江、清远、汕头、阳江、潮州、云浮】:高峰:14:00-17:00;19:00-22:00;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0:00-8:00。
佛山平谷峰电价是多少?
2018年7月1日的实际用电量起,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5.7分/千瓦时。
佛山充电桩峰谷电价?
高峰时段】:10:00-12:00、14:00-19:00【平段时段】:8:00-10:00、12:00-14:00、19:00-24:00【低谷时段】:00:00-8:00【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峰∶平∶谷=1.7:1:0.38,执行蓄冷电价的用户峰平谷电价比价为1.65:1:0.25。且除居民用户外,现行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范围的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已安装独立电表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户(含居民充电桩用户)、执行蓄冷电价的用户、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港口岸电运营商、污水处理企业、海水淡化企业、通信基站用户按文件要求执行尖峰电价政策标准。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7月、8月、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尖峰电价执行时段为11:00-12:00、15:00-17:00(共三个小时),执行电价为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广东分时电价一览表?
、峰谷用电的时间:0:00~08:00。2、平谷用电的时间:08:00~09:00、12:00~19:00、22:00~24:00。3、低谷用电的时间:09:00~12:00、19:00~22:00。收费标准1、第一档电量电价不作调整,未分时电价每度电0.617元;分时电价峰时段(早6点至晚22点)每度电0.617元,谷时段(晚22点至次日6点)每度电0.307元。2、第二档电量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5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3元。3、第三档电量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0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