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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1、某建设项目由甲、乙两个单项工程组成,若项目总勘察设计费100万元,则乙工程应分摊设计费
- 2、一项工程由甲、乙、丙3队共同承包,他们的工效相同,总工程款为180万元。他们应如何分摊总工程款?(
- 3、怎样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间分摊人工费及制造费用
- 4、工伤赔付以及责任分摊问题
某建设项目由甲、乙两个单项工程组成,若项目总勘察设计费100万元,则乙工程应分摊设计费
第 24 题 勘察设计费在竣工决算中按( )来分摊。
A.建筑工程费
B.安装工程费
C.需安装设备价值
D.建安工程费和需安装设备价值
【正确答案】: A
1500*[1500/(1500+3500)]=30
一项工程由甲、乙、丙3队共同承包,他们的工效相同,总工程款为180万元。他们应如何分摊总工程款?(
甲 180×(1/6÷3)=180×1/18=10
乙 180×(1/6÷3+(1/3-1/6)÷2)=180×5/36=25
丙 180-10-25=145
怎样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间分摊人工费及制造费用
另:按照工时分配时上面的工时是有的加工完成品的工时,有的还差一两道工序才能完成的,所以分配费用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工时还是按照生产订单甲100件、乙50件,丙80件全部完工的工时计算呢?
按照生产订单甲100件、乙50件,丙80件全部完工的工时计算比较恰当,至于尚未完成的部分应该不是太大,可以按工序的一般消耗估计一下,加到消耗的工时里即可。
分配费用的表格,只能上班以后再发了。或去看看我回答的提问,有关成本的回复里,有的有上传的表格,去下载即可。
供参考。。
工伤赔付以及责任分摊问题
应当说这个不涉及工伤,应当是按照民事诉讼法及侵权责任法来解决
第一,东家,包工头及民工二人之间是否是劳动关系?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第一,包工头和民工之间并无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第二,包工头和房东之间是一种装修扩建的合同,而包工头和民工之间是雇佣关系。因此先认定双方为一般民事雇佣关系。
有一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即包工头和民工之间是以用人单位的形式建立相应的关系,则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第二,先要认定相应的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需要对民工做酒精鉴定。如达到醉酒级别,不能认定工伤,后果由民工甲、乙和包工头共同承担。
如果不是劳动关系,则在本案中:民工甲是直接侵害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工头作为雇佣者,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房东是房屋所有人,也是受益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但民工乙在本案中亦有过错,按照侵权责任法,乙本身也要承担一定得责任。
现在的问题:如果确定劳动关系并认定为工伤(LZ所述),则按照工伤赔偿标准,由于包工头未能依法为民工乙参加工伤保险,由包工头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民工甲是直接侵害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房东不付任何责任。
如果是伤残10级(工伤伤残和雇佣伤残并不是等同的),则应当根据各自在本案中存在的过错来承担,具体还要看实际情况和当事法庭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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