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其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支付的增值税。一、可分摊的进项1.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于本营业年度以外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支付的增值税可以进行分摊。则可以通过分摊减少企业的负担。...
即征即退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按照规定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其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支付的增值税。但是,在即征即退制度下,有哪些进项可以分摊呢?
一、可分摊的进项
1. 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于本营业年度以外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如罚款、赔偿金等。这些支出虽然不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但是仍然可以作为成本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中,并且可以进行分摊。
2.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使用的生产资料和经营设施。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进行分摊。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如果增值税额较大,则可以通过分摊减少企业的负担。
3. 研究开发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研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等。这些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可以作为成本进行抵扣,并进行分摊。
4.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企业为融资而支付的利息、手续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为成本进行抵扣,并进行分摊。
二、总结
即征即退制度下,可分摊的进项包括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研究开发费用和财务费用。企业在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同时,应当注意合理分摊进项,减少自身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