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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户峰谷电价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辽宁农户峰谷电价,中国电网南北差异?

中国电网是由中国南方电网和中国北方电网两个部分组成的,两者有一些区别:

地理位置:中国南方电网的管辖范围为中国南方地区,包括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江西、福建、海南、四川、重庆、西藏和云南,而中国北方电网的管辖范围则为中国北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电网结构:中国南方电网和中国北方电网的电网结构不同。南方电网主要采用220千伏和110千伏的输电线路,而北方电网则主要采用500千伏和330千伏的输电线路。

电力负荷:中国南方电网

辽宁省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 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第五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第七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第九条 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第十条 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 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第十二条 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 各级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文件的主要事项,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运营模式等。确需变更时,由备案部门按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在年度指导规模指标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在年度指导规模中取消,并同时取消享受国家资金补贴的资格。

第十五条 鼓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办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六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视经营方式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协议。

第十七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第十八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应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认证,符合相关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 第十九条 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并网接入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 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第二十一条 以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所发电力在并网点范围内使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根据其接入方式、电量使用范围,本着简便和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好并网管理,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 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的配套工程由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因项目接入电网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二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采用先进运行控制技术,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为接纳分布式光伏发电创造条件。在分布式光伏发电安装规模较大、占电网负荷比重较高的供电区,电网企业应根据发展需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监测、功率预测和优化运行相结合的综合技术体系,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高效利用和系统安全运行。 第二十四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调试和验收申请。电网企业指导和配合项目单位开展并网运行调试和验收。电网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验收办法。

第二十五条 电网企业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不向项目单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电网企业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六条 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第二十七条 在经济开发区等相对独立的供电区统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第二十八条 组织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按月汇总项目备案信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季分类汇总备案信息后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统计,并分别于每年7月、次年1月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报送上半年和上一年度的统计信息,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监管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

第三十条 电网企业负责建设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运行监测体系,配合本级能源主管部门向所在地的能源管理部门按季报送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包括项目建设、发电量、上网电量、电费和补贴发放与结算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信息管理,组织研究制定工程设计、安装、验收等环节的标准规范,统计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分析评价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经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批准,适时发布相关产业信息。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辽宁本溪太阳能发电补贴政策?

。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模式项目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千瓦时(含税)0.6/千瓦时元(含税),其中上网电价执行标准为0.3749元/千瓦时,补贴电价执行0.2251元/千瓦时。

赤峰有核电站吗?

目前赤峰无核电站。

核电站以核反应堆来代替火电站的锅炉,以核燃料在核反应堆中发生特殊形式的“燃烧”产生热量,使核能转变成热能来加热水产生蒸汽。利用蒸汽通过管路进入汽轮机,推动汽轮发电机发电,使机械能转变成电能。

目前我国核电站的数量一共为26个,其中正处于运营阶段的为11座,处于建设阶段的11座,还有4座是处于拟建阶段(数据并不完全),主要分布在我国沿海以及中部城市一带。

正在运营中的核电站:

1、秦山核电站(为中国最大的核电站,位于我国浙江嘉兴,共9台机组运行)

2、广东大亚湾核电站(位于广东省深圳市,2台机组运行)

3、岭澳核电站(位于广东深圳市,4台机组运行)

4、田湾核电站(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3台机组运行)

5、辽宁红沿河核电站(位于辽宁省大连市,4台机组运行)

6、宁德核电站(位于福建宁德市,3台机组运行)

7、阳江核电站(位于广东省阳江市,4台机组运行)

8、福清核电站(位于福州福清市,6台机组运行)

9、方家山核电站(位于浙江海盐市,2台机组运行)

10、海南昌江核电站(位于海南省昌江县,2台机组运行)

11、广西防城港核电站(位于广西防城港市,6台机组运行)

在建中的核电站:

阳江核电站一期、三门核电站、台山核电站、海阳核电站、田湾核电站、石岛湾核电站、辽宁红沿河核电站、福清核电站、防城港核电站、陆丰核电站、彭泽核电站。除了这11座在建的核电站外,还有4个拟建的核电站分别是:广东惠州核电站、湖北咸宁核电站 、湖南桃花江核电站、辽宁徐大堡核电站。

核电站的选址要求非常高,选址需非常慎重。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关于核电站选址有经济、技术、安全、环境和社会四原则。

经济原则核电站能够有足够的资金来建设和运行,所服务的地区要有足够的用电需求,所以核电站常常选址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后面三个原则则有着密切的相互联系。核电站必须建在经济发达地区的相对偏远地区,50公里以内不能有大中型城市。要求厂址深部必须没有断裂带通过,而且要求核电站数千米范围内没有活动断裂,厂址100千米海域、50千米内陆,历史上没有发生过6级以上地震,厂址区600年来也没有发生6级地震的构造背景。从核安全的角度来看,核电站选址必须考虑到公众和环境免受放射性事故释放所引起的过量辐射影响,同时要考虑到突发的自然事件或人为事件对核电厂的影响,所以,核电站必须选在人口密度低,易隔离的地区。

另外,核电站在运行过程中要产生巨大热量,所以核电站的选址必须靠近水源,最好是靠海,这也是大型核电站都建在海边的一个重要原因,并且靠海还可以解决大件设备运输问题。万一发生危险,在平的海岸线和放射物均匀发散的情况下,污染陆地面积只是完全在内陆的一半。但是建在海边有利的同时也多出一个风险,就是海啸或者台风带来大浪的可能。通常会建设防波堤来抵御巨浪的冲击。但是防波堤只能抵御一定程度的冲击,如果是比较大的海啸的话,防波堤无能为力,很可能产生十分严重的后果。2011年3月11日日本9级大地震及海啸导致核泄露就是一例。

从上述要求来看,内陆地区核电选址更要慎重,因为内陆地区的水源全部为淡水,并且几乎所有的大江大河都直接向周边城市供应生活用水,在这种情况下建设核电站,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赤峰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蒙冀辽三省区交汇处,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赤峰市地处辽河流域的最上游,是西辽河流域的主要产流区。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380毫米,汛期降水占全年80%以上,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600-2500毫米。全市水资源总量为38.98亿立方米。水资源人均占有水量851立方米,是全国人均占有量的40%,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占有水资源量1700立方米的警戒线,属于典型的水资源匮乏地区。

综上所述,赤峰不适合兴建核电站。

大连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一、电价补贴资金来源及补贴对象

电价补贴资金由省市财政预算共同安排,对省能源主管部门核准并网发电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给予电价补贴。补贴对象是已并入公用电网、统一收购上网电量的光伏发电企业(或光伏发电业主单位);利用现有条件建设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大型工矿、商业企业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

二、电价补贴支持项目的条件

1.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辽宁省“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经国家批准的项目所在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并符合国家节能减排、低碳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要求。

2.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300千瓦(kWp)。

3.光伏发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应具有保障项目长期运行的能力,发电系统运行期不少于20年。

4.项目经省能源主管部门核准,按程序完成立项和系统集成、关键设备招标,并由当地电网企业出具同意接入电网意见。

5.项目已经验收后正式投产,并正常运行。

6.省政府确定支持的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不纳入本意见支持范围。

三、电价补贴标准和省市负担比例

1.电价补贴标准。12月31日之前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电价补贴;以后,补贴标准按照年均递减10%的比例确定。

2.省市负担比例。按照《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08〕19号)文件精神,对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的电价补贴,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对其他地区的电价补贴,由省财政负担70%,项目所在地的市(含绥中县、昌图县,下同)财政负担30%。

3.以后核准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的基础上,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四、电价补贴按属地原则申请

由光伏发电企业(或业主单位)在每年的10月10日前,结合企业当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上网电量,预计全年光伏发电上网电量,向所在地财政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当地电网企业出具同意接入电网意见及接入系统设计批复文件。

2.项目完成报告及发电计量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方案。

3.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建设批复文件。

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能源主管部门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将本地区电价补贴资金申请文件和申报材料分别上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五、电价补贴的核定和资金拨付

1.补贴资金按上网电量核定。上网电量由属地供电公司抄表,经省电力公司核实,省能源主管部门确认。

2.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市上报项目的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项目的并网发电量和确定的补助标准核定补助金额。

3.省财政厅根据核定补助金额下达资金预算指标并将电价补贴资金拨付到市级财政部门,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光伏发电企业。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

4.补贴资金的清算。年度结束后1个季度内,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能源主管部门对上年度电价补贴资金进行核实,并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核,省财政厅据此进行清算。

六、上网电量及补贴资金的监管

1.各市及省电力部门要对上网电量严格审核,确保准确。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抽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单位,将扣回补助资金,并取消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2.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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