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地区的电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2018年7月1日起执行电价到至今, 如您是居民用户,居民电费计算分阶梯电价、峰谷电价、合表电价三类。揭阳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夏季(5-10月)、非夏季(11月-次年4月)两个计费标准。一月抄一次表的客户,夏季:第一档0-260度0.6808元/度,第二档261-600度0.7308元/度,第三档601度及以上0.9808元/度。非夏季:第一档:0-200度0.6808元/度,第二档201-400度0.7308元/度,第三档401度及以上0.9808元/度。【如果您执行峰平谷电价】揭阳居民客户峰平谷执行时段分别是:高峰(单价为1.1164元/度):14:00-17:00;19:00-22:00;平段(单价为0.6808元/度):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单价为0.3457元/度元):0:00-8:00。揭阳居民客户合表电价单价为0.7178元。更多电价详情,您可以手机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点击服务咨询> 电价信息选择用电区域的城市>查看详细电价表,即可查询到电价信息。
东莞市莞城区居民用电多少钱一度?
出租屋的水电费将按照终端价收取,分摊和损耗费用可计入租金或者在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今年新签合同,房东要按照新规来执行。如果是已经签订合同,也要按照新规重新更改合同。对于不按照新规定收取水电费的行为,最高可处罚10万元。按照旧的出租屋的做法,比如1.3元的电费,既包含了实际电费,也包含了分摊和损耗的费用。而按照新规,水电费执行水电终端用户价格,出租人按我市规定的终端水电价标准向承租人收取水电费。对于承租人关心的总表与分表之间损耗、分摊等费用,不能按现行做法直接计入水电费内。按照新规,损耗和分摊也有四种方式收取。 具体水电费收费方式:出租屋总表和分表用户都执行终端用户价格。出租屋总表与分表用户享受同等用水用电权利。出租屋已经实行一户一表的,执行我市居民水、电终端价格;实行总分表用户、一表多户计量方式的,按终端价格执行。(一)出租屋出租人向总表之后各分表用户收取的电费=终端用电单价(即出租屋总表电费总额÷总表用电量)×分表实际用电量。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出租屋属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的,可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认定后执行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政策,电价在现行标准(0.61元/千瓦时)基础上统一提高0.037元/千瓦时。(二)出租屋出租人向总表之后各分表用户收取的水费=终端用水单价(即出租屋总表水费总额÷总表用水量)×分表实际用水量。用 电 分 类电价 可再生能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城市建设附加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合计一、大工业基本电价变压器容量(元/KVA·月)23.00 23.00最大需量(元/KW·月)32.00 32.00电度电价高峰1-10千伏110.451.500.881.400.70114.9335-110千伏106.331.500.881.400.70110.81220千伏及以上102.201.500.881.400.70106.68平段1-10千伏66.941.500.881.400.7071.4235-110千伏64.441.500.881.400.7068.92220千伏及以上61.941.500.881.400.7066.42低谷1-10千伏33.471.500.881.400.7037.9535-110千伏32.221.500.881.400.7036.70220千伏及以上30.971.500.881.400.7035.45二、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一)普通工业专变用电电度电价高峰不满1千伏147.351.500.881.400.70151.831-10千伏143.221.500.881.400.70147.7035千伏及以上139.101.500.881.400.70143.58平段不满1千伏89.301.500.881.400.7093.781-10千伏86.801.500.881.400.7091.2835千伏及以上84.301.500.881.400.7088.78低谷不满1千伏44.651.500.881.400.7049.131-10千伏43.401.500.881.400.7047.8835千伏及以上42.151.500.881.400.7046.63(二)商业、非工业、非专变普通工业电度电价不满1千伏89.301.500.881.400.7093.781-10千伏86.801.500.881.400.7091.2835千伏及以上84.301.500.881.400.7088.78三、住宅电度电价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58.07 0.831.400.7061.00第二档63.07 0.831.400.7066.00第三档88.07 0.831.400.7091.00峰谷电价高峰95.82 0.831.400.7098.75平段58.07
汕头市居民分时电价收费标准?
有啊。按照广东省电价规定:第一档用电量每月0-260度的,电价为0.61元/度;第二档用电量每月261-600度的,超额每度加价5分,即电价为0.66元/度,第三档用电量每月601度及以上的,超额每度加价3毛,即电价为0.91元/度。如果居民执行阶梯电价同时又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则按照“先分时、后阶梯”的原则计算电费,即先按照峰、平、谷各时段用电量和分时电价标准计算全部电量的分时电费,再按照阶梯电价第二档、第三档用电量及其相应的阶梯加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增量电费。
广东惠州峰谷电价如何界定?
峰谷电价:基础(平段)电价为0.6202元/度、低谷电价为0.3101元/度、高峰电价为1.0233元/度。合表用户:电价为0.6572元/度。
广东分时电价一览表?
、峰谷用电的时间:0:00~08:00。2、平谷用电的时间:08:00~09:00、12:00~19:00、22:00~24:00。3、低谷用电的时间:09:00~12:00、19:00~22:00。收费标准1、第一档电量电价不作调整,未分时电价每度电0.617元;分时电价峰时段(早6点至晚22点)每度电0.617元,谷时段(晚22点至次日6点)每度电0.307元。2、第二档电量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5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3元。3、第三档电量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0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18元。
峰谷电价是如何定义的?
峰谷电价是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配套措施。居民用户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
汕头阶梯电价是怎么算的?
汕头属于广东,广东阶梯电价第一档是260度,第二档是600度,每月电量控制在600度以下就没有大的影响每月700度按月来算的话是:原电价*260+(原电价+5分)*340+(原电价+3毛)*100即得。希望可以帮到您。广东物价局对阶梯电价的公告,公告原文:广东下发《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工商业用户对居民用户的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和电价确定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考虑到我省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将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0元。非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0元。上述所指的居民用电量,不包括住宅小区的电梯、梯灯、水泵等公共用电的电量,这一部分公共电量不参与上述阶梯电价方案的计算,视同合表用户用电,按合表用户电价标准计收电费。二、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千瓦时免费用电基数。免费用电基数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三、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5市的居民电价统一降低到每千瓦时0.70元,在此基础上实行阶梯电价。四、居民用户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的平段电价以各地现行居民电价水平为基础,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1.65:1:0.5;峰平谷时段为高峰时段(14:00—17:00;19:00—22:00)、平 时 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8:00)。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的居民用户,其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用户选择实施后一年内不得变更。五、实施范围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其中,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可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其他“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应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水平统一提高0.037元/千瓦时。六、其他事项一)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二)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阶梯基数电量按标准月度基数电量乘二执行;跨季节的阶梯基数电量按夏季和非夏季的基数电量标准之和执行。(三)广东电网公司应加快对居民用户的“一户一表”改造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供电服务质量。在对居民用户进行电表改造过程中,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七、上述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的实际用电量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