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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社会资金建设新水源工程办法
第一条 为拓宽水利建设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建设新水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资金是指非政府投入的资金,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筹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新水源工程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内规划新建的向城市供水、工业供水和农业供水的项目。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社会资金建设新水源工程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社会资金建设新水源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社会资金建设新水源工程的有关工作。第四条 社会资金参与新水源工程建设坚持“谁投资、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享受本省民营经济和民办水利的各项优惠政策。第五条 新水源工程建设应当服从流域和区域水资源总体规划、防洪规划、水利发展规划、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第六条 新水源工程按其功能和作用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
以防洪、排涝、抗旱、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应急供水为主要功能的工程为公益性项目;既有防洪、排涝、抗旱、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应急供水任务,又有供水、水力发电、旅游和养殖等经营性功能的工程为准公益性项目;以工业供水、服务业供水和水力发电为主要功能的工程为经营性项目。第七条 公益性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
准公益性项目以政府投资和社会融资相结合,其防洪、抗旱等公益性部分以政府投资为主,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性部分以社会资金投资为主。
经营性项目投资以社会资金为主体,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股份制等形式开发经营。第八条 新水源工程的投资分摊比例采取按库容比例分摊投资和按效益比例分摊投资两种办法。政府投资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水库工程按防洪库容和兴利库容的比例确定政府和社会资金投资比例;以农业灌溉为主的水源工程,政府除按防洪库容所占比例分摊投资外,还可以注入资本金、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吸收社会资金投入。
以供水、发电、旅游、养殖为主的经营性项目和灌溉效益较好的准公益性项目,可按效益比例分摊投资,政府投资可以作为对其公益性部分的补偿。第九条 新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由政府统一规划,向社会公告,投资人自行选择申报项目。公益性为主的项目的经营性部分应当向社会招标,确定投资主体和项目法人。投资者在确保发挥项目公益性效益的前提下,享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建设项目的优先开发权。
防洪工程建成后形成防洪效益的,投资者可以从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中获得补偿。
因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新增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移民安置或者其它公益性建设项目。
供水和发电工程建设,可以水费电费预期收益和生产能力做抵押,向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第十条 新水源工程建设的大中型项目的征地和移民工作按国家规定执行。以防洪为主的公益性项目和以农业灌溉为主的准公益性项目的征地和移民安置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列入项目投资概算。以供水和发电为主的经营性项目,按其形成的防洪、生态等效益比例确定政府的出资比例。第十一条 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分级审批制。第十二条 以社会资金为主的新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实行核准制。项目单位需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防洪安全;
2、工程安全;
3、水资源开发利用;
4、.生态环境保护;
5、水工程布局;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防洪安全、水资源配置、水工程布局等内容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论证,并对投资经营者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予以评估。
省管河道上的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设区的市、县管理河道上的项目,由设区的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第十三条 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不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的新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
投资者不按工期进行新水源工程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到进度要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商原核准部门并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确定投资者。
分摊是什么意思?
工资分摊,首先要划分各部门和单位的属性,属于销售类、管理类、生产类、福利类或在建工程类等,然后根据各部门和单位实际发生的工资额分别计入相应的科目中,不能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摊,那样不准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费用状况,当然对当期效益影响不大。第一种情况:先发工资后分摊1、发放工资时(同时统计出各部门和单位的工资额)借:应付工资贷:现金(银行存款)2、工资分摊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贷:应付工资第二种情况:先分摊后发工资上述1和2顺序倒过来就行了。
果树价值的分摊怎么算
可以按照比例分摊,比如果树的购入价值,也可以平均。
果树的经济效益果树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产品市场的放开,特别是在丘陵,山地,沙荒地等处,因地制宜发展果树生产,给农民能带来可观的效益,我国具有丰富的果树资源,果树生产在国际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是农产品出口汇的重要来源。
公司提到分摊比例是什么意思?谁用通俗的举例让我明白
分摊,也就是各部门独立核算经济效益时,有些支出由公司和部门共同承担。比例大小依支出项的性质,用途决定。
请问什么叫做计提、分摊、摊销,谢谢
1、计提就是计算和提取。按规定的比率与规定的基数相乘计算提取,列入某科目。是指在一个规定的基数上(如支付的合法员工薪酬),乘以规定的比率(如应付福利费全国规定的都是工资的14%),按此方法计算出来的就是应提取的应付福利费过程,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就是对后一句话的解释。
2、分摊,是确定成本的各项成本对象,把各项成本分摊或分配给各产品、工序、任务、或部门。费用分摊是指将各部门、各产品之间的共同费用进行分摊,便于各生产成本的科学计算。
费用分摊的原因在于:
1)现代化生产导致共同费用的出现,而高科技进一步提高了共同费用的比例 ,共同费用可以说是无处不在;
2)从科斯关于企业的讨论我们可以知道,既然企业仍然能节约交易成本,共同费用就不可避免。
3、摊销(Amortization)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1)常见的摊销资产如大型软件、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和开办费,它们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所以其购置成本也要分摊到各年才合理。
(2)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扩展资料:
根据《税法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筹办费应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少于5年。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单独计算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凡合同有年限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年限摊销,无合同规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费用分摊的基本原则:
(1)费用分摊与持续的成本降低
费用分摊应当能够促进内部形成持续的成本降低机制。
例如,在水电费分摊中,如果辅助部门用电、用水"免费",可能的后果会是什么?
(2)费用分摊应当能促进企业内部的合作
此时,要注意隔离成本分配与非隔离成本分配的问题。隔离成本分配可以使各部门各司其职,适用于各部门之间关系不紧密的情况,但是容易造成内部的不合作;非隔离成本分配会使各部门之间相互影响,它鼓励必要的合作与相互监督,但是,操作不当容易造成新的大锅饭。
计提的功能: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参考资料:摊销-百度百科 费用分摊-百度百科 计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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