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工资无法分摊到项目和在国企跟正式工做一样的工作,工资差那么多,有没有违反劳动法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工资无法分摊到项目以及在国企跟正式工做一样的工作,工资差那么多,有没有违反劳动法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工资分两张卡发放是为什么
谢邀。
据题意分析,该新人的编制应该仍属建筑央企,建筑行业本身性质就是流动性很广泛。央企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由央企与劳务公司各承担该新员工薪水1万元的二八开,即其中20%由编制的央企发放,实质也可称之津贴类工资,央企这叫用足政策,不存在违法现象。
这家建筑业央企在员工身上不仅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外,还可向劳务公司收取一定的介绍推荐项目等方面的收益。而其余80%的该员工工资和社保金包括个调税均由劳务公司和员工承担。
至于题意中所提到的社保金劳务公司以最低标准缴纳,这也是社会上普遍现象,合规与否,只要社保机构认可也是可以的,实质上央企和劳务公司均是利用政策罢了,当然这种现象就各种企业效益有差异,好企业和一般企业对社保金的缴纳基数存在差距。
员工对这缴纳方法看法有所不同,收益好的希望多交点,收益差的希望少扣点,工资本身不高。但随着政府的要求和企业及员工对社保金缴纳的重视程度,今后趋势社保金缴纳肯定会走上更为严厉正确的方式,目前不是逐步由地区税务部门执行征收了吗。
以上个人见解,如有不妥,请指正。
开办公司,股东也是员工,工资和分红怎么定
既是员工,又是股东,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司中比较常见。
先说工资的事工资不应和分红混淆,工资是工资,分红是分红。当然,分红可以如工资处理,这是操作的事情。
个人认为工资,应当根据员工的职级和岗位,按照公司的工资制度来或市场行情来定。不能因为是股东身份,高定或低定工资。定高了,对非股东身份的员工不公平;定低了,对股东不公平。
相关的绩效、奖金、业务提成也应是如此。
1、如果公司现金流充裕,工资怎么定,就怎么发。
2、如果公司现金流紧张,工资该怎么定就怎么定,发的时候,可按一定比例发放。待资金流动性不紧张的话,未发放的工资再补发。
再说分红的事儿公司法34条规定,股东分红按实缴资本的比例分红。同时,也提及了若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不按实缴比例分红,由公司章程规定具体的分红。
1、我建议按实缴资本的比例分红,若不按实缴比例分红,影响股东实缴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缴。
2、如果股东均未实缴,则可以按股东认缴的比例分红。
在股东与员工双重身份的情况下,股东的工资和分红一定要分开,这样规则清晰,容易处理。工资若和分红混淆,那分红的时候怎么定?除非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否则主观的因素太多,难以公平。在国企跟正式工做一样的工作,工资差那么多,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这就是同工不同酬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残疾、区域等差别,只要能以不同方式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即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所以从法律上讲是违法的,这个情况是怎么出现的呢?
各单位在招收员工时对员工性质进行了区别,传统意义上分为正式工、派遣工、外包用工,其中正式工分为综合型和定向型,定向型往往是专门为某岗位招收的正式工,主要区别是在劳动合同中的岗位填写上。企业在招收不同用工性质时针对的岗位是不同的,例如外包工,这个企业往往不会亲自选人,由外包公司直接派送,多集中在保洁、保安、食堂人员等岗位上,招收派遣工和正式工里的定向工时,门槛会更接近正式的综合工,所以人员素质上也相近,企业在用工过程中不自觉的可能会将这部分员工的岗位概念模糊化,出现跟正式综合工同岗位的情况,但因为用工性质不同,便在此处容易产生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当你受到了不公平待遇怎么办?
国企出现这种情况,你如果提出异议,我觉得企业首选的做法不会把你的待遇调上去,而是给你放到招收时你应该去的岗位上,你想要待遇那么基本不可能。因为国企把编制看的比天大,这是不可逾越的鸿沟,待遇往往是与岗位挂钩的,你所做的岗位又不是你招收时承诺的岗位,即便是编制之间可以转,也需要你在满足正式工条件下通过考试取得,因此,要待遇很难,而且即便要到你也不会在这个岗位了。
如果你觉得你的条件和能力能够适合正式工的工作性质,只是因为找工作运气不佳,不是硬件差距,建议跳槽,否则,先丰富自己的硬件,才有资本谈条件。
补充一下政府部门都充斥着这种情况,什么辅警啊,公益性岗位啊,村官啊,其实都是跟事业编公务员干着相同的活,他们都解决不了,企业的员工更甭提了。
关于工资无法分摊到项目和在国企跟正式工做一样的工作,工资差那么多,有没有违反劳动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