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工资总额分摊怎么设置的问题,以及和工资总额在行政会计账务上的核算科目是什么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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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率怎么计算
分配率=总的费用/分配标准之和。分配率的主要有劳动分配率和成本分配率这两类。
劳动分配率计算公式:劳动分配率=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增加值总额×100%。关于企业劳动分配率的情况,可以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推算,也就是首先计算出附加价值中资本分配的部分,然后得出劳动分配率。
直接人工的分配方法有哪些
采用直接人工工时分配法分配制造费用的程序如下:(1)分别按生产单位归集本期发生的制造费用;(2)确定各生产单位耗用直接人工工时的总量;(3)根据各生产单位归集的制造费用和耗用的直接人工工时总量,分别计算出各生产单位的制造费用分配率;(4)根据各产品耗用的直接人工工时和制造费用分配率计算出各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数额。计算公式如下:某生产单位制造费用分配率=该生产单位本期归集的制造费用总额÷该生产单位本期发生的直接人工总工时某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该种产品耗用的直接人工工时×该生产单位制造费用分配率
会计分摊率如何计算
会计分配率公式:分配率=运杂费/各项材料的重量之和;某项材料应该分摊的运杂费=该材料的重量*分配率。
分配率主要有劳动分配率和成本分配率这两类。
劳动分配率是企业人工成本占企业增加值的比重,增值是由折旧、税收净额、企业利润、劳动者收入等四部分组成。其计算公式为:劳动分配率=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增加值总额×100%。
根据劳动分配率推算人事费总额
劳动分配率=人事费用(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附加价值(同期增加值总额)×100%
劳动分配率关系附加产值是通过人的因素与产值和固定资产发生关系的,对于工人的个体而言,体现了他的工资水平。
工资总额在行政会计账务上的核算科目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2014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从广义的角度上将职工薪酬定义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也就是说从性质上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给予或付出的各种形式的对价,都属于职工薪酬,从而构成企业对职工的一项“负债一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下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等。其中“应付职工薪酬一工资”科目核算职工工资、奖金和津贴等,这个科目(或“应付工资”)在工资发放、分配的核算中,起到了归集和分配工资总额的作用。
该科目每月贷方发生额,企业一般作为提取工会经费的依据。在要求企业行政依法计提工会经费时,要注意“应付职工薪酬一工资”科目核算的内容并不全面,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定义,有一部分工资性质的支出没有通过该科目核算。财政部2009年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原职工福利费中发放给职工的各种货币性补贴,纳入“工资”核算内容;原来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属于工资性质的支出项目,调整到“工资”科目,会计核算的调整加大了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基数;税务部门和工会财务人员在进行工会经费拨缴检查时’要注意以下几个会计科目是否有属于工作性质的内容:―、企业以实物(自产品)代替应给职工发放的工资,在“非货币性福利”科目核算,这是实物形式的劳动报酬,应纳入工资总额。
如果企业以自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福利提供给职工,不属于工资总额内容。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团福利部门,如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师、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和集体宿舍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在“应付职工薪酬一职工福利”科目核算,这些人同样是企业的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其工资应纳入工资总额。
三、还要注意有的企业通过“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奖励后,直接支付给职工,而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将管理部和销售人员的奖金通过“管理部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这些属于工资报酬性质,都要纳入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是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计算的,而不是所得税条例中所说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是指工会经费拨付到工会,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收据(一些地方实行税务代收的,以税票为扣除依据)为依据,这是与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按实际发生额为税前扣除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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