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工程项目中费用分摊转固的问题,以及和工程项目费用分摊怎么分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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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期土地使用税计入在建工程还是管理费用
在建设期土地使用税计入在建工程,完工时一并转固。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由建造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所以筹建期间的固定资产应记入在建工程。等完成后发生的土地使用税记入管理费用。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什么中国的火箭采用全液态助推,而没有固态助推的方案呢
其实中国现役的长征运载火箭家族基本清一色的液体火箭发动机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我国的民用航天运载火箭最早是从使用液体火箭发动机的东风4远程弹道导弹衍生而来的,由于原型使用的是液体火箭发动机,所以我国第一枚运载火箭长征一号运载火箭使用的就是液体火箭发动机,说白了东风4弹道导弹将弹头换成卫星等航天器就是长征一号运载火箭。
相比液体火箭发动机而言,固体火箭发动机最大的优势就是结构简单、推力可以做的很大,像航天飞机使用的SRB固体助推器单台推力超过1000吨以上,就算是印度这样的航天二梯队国家都具备自行生产500吨级固体火箭助推器的实力。
至于我国现役运载火箭为什么继续使用液体火箭助推器、不选择固体火箭助推器也是有原因的,有人说是因为我国长期倾向于液体火箭发动机研制,使得固体火箭发动机研制进度缓慢,没有合适的固体火箭发动机所以我们只能选择液体火箭发动机,并且拿出证据证明当前我国在大推力固体火箭发动机研发上还停留在150吨级推力以下,所以新一代的长征5/7/8运载火箭只继续使用液体火箭助推器。
2020年8月我国150吨级固体火箭发动机试车
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以我国现役的长征2F、长征3甲/乙/丙、长征四号老一代火箭家族来说,长征2F运载火箭的研制最早可以追溯到长征二号运载火箭基本型上,长征二号基本型运载火箭是我国利用长征一号成功发射东方红一号卫星后,基于长征一号基础上增加推力、增加运载力而来的大载荷运载火箭,为我国的返回式卫星的发射奠定了基础。
为了扩展长征二号运载火箭的发射载荷,在长征二号基本型芯一级周围捆绑了多台使用和芯一级一样液体火箭发动机的助推器,最终得到了运载力更大的长征2E运载火箭,而基于长征2E运载火箭基础上按照载人航天发射需要,针对性加装了逃逸塔、系统冗余度等方式提升其可靠性、安全性得到了现役的长征2F运载火箭,用于发射现役的神舟载人飞船。
到后面出现的长征3/4型运载火箭都是基于长征1/2型衍生而来的,使用相同的箭体直径、相同的火箭发动机、只是火箭级数不一样、起飞推力不一样来满足不同轨道、不同运力需求,这也就造成虽然我国长征运载火箭家族成员众多,但是实际上不同型号之间的运载火箭使用的技术大部分都是相同的,那么上一代运载火箭使用液体火箭发动机,后面继续沿用液体火箭发动机也就很正常了。
外加上早期我国在固体火箭发动机领域技术实力相比美俄有着较大差距,特别是上世纪60--90年代同时期发展的东风导弹家族依然延续的还是液体火箭发动机,90年代后东风导弹虽然开始换装全固体火箭发动机,但是当时装备的固体火箭发动机依然还存在推力小、比冲低、射程不是很远的限制,使得同时期研发的长征2、3、4型运载火箭在助推器的选择上依然只能选择液体火箭助推器。
另外还有一个技术性原因就是长征2、3号系列运载火箭中的捆绑型号都是在基本型上扩展的,基本型就有推重比>1的直接起飞能力。如果要捆绑助推器,按照火箭技术要求新构型起飞推重比以及飞行过程中的加速度不能过大,那么相比液体火箭发动机比冲大、推力可以调节,更适合扩展型号需求而言,固体火箭发动机虽然推力大、但是推力不能调节、而且比冲也比较低,并不适合作为芯级推重比超过1以上的运载火箭作为助推器使用。所以长征2/3/4性运载火箭在助推器的选择上,考虑到包括动力系统的通用性等原因在内,就采用和芯级相同的液体发动机设计。
至于新一代的长征5/6/7/8运载火箭为什么还没有采用固体助推器依然是有原因的,长征五号从一开始就制定了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设计理念,并具备无毒、无污染、高可靠性设计要求。也就是说长征5/6/7/8使用液氧煤油火箭发动机的新一代运载火箭,相互之间都是存在各种联系的,比如一级火箭都使用相同型号的液氧煤油火箭发动机、箭体直径或者助推器直径都保持在2.25米、3.35米和5米三个通用范围内,通过使用不同的芯级直径、不同直径的助推器、芯级和助推器搭配数量不同的火箭发动机、级数不同得到使用5米芯一级、3.35米助推器的长征五号;使用3.35米芯级、2.25米助推器、助推器数量不同得到长征七号和长征八号;使用3.35米直径芯一级、2、25米芯二三四级、搭配一台液氧煤油环保型液体火箭发动机得到长征6号运载火箭。
关于长征五号为什么没有采用固体助推器依然是有原因的,长征五号只有两级版本的基本型和一级半结构的长征五B,为了提升两个版本的低轨道运载力,其芯一级采用了比冲更高的氢氧火箭发动机,那么对于长征五号而言就不存在扩展型号推重比和加速度不能太大的原因限制了。但是对于长征五号而言,如果选择固体火箭助推器,其一存在着新一代YF100液氧煤油发动机将无法用于长征五号火箭,只能给长征六、七号用了,在模块化、通用化、可靠性等方面降分不少,更不利于降低火箭研发成本趋势。
其二固体火箭发动机虽然推力大,但是比冲小,自重大,带来的结果就是发射载荷比较小,长征五号芯一级装备的两台YF77氢氧火箭发动机推力实在有点小,如果给长征五号捆绑固体助推器的话,就会造成火箭发射载荷率较小的限制,无法达到现有液体的25吨最大运载力。
其三固体火箭发动机还存在燃烧时间短、推力不均匀的缺点,特别是存在一个最大推力和平均推力巨大差别,对于长征五号而言,由于其芯一级装备的氢氧火箭发动机虽然比冲高,但是推力偏小,如果助推器使用固体火箭发动机的话,由于固体火箭发动机存在燃烧时间太短的缺点,就会造成火箭飞行高度有限,受地球引力影响火箭会有掉下来的风险。
其四相比液体火箭发动机可以通过调节涡轮泵转速来调节火箭发动机推力大小而言,固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大小调节很难,而且不具备二次启动能力,对于长征五号这种二级半和长征5B一级半结构的运载火箭而言,在火箭飞行过程中,需要调节火箭推力大小来实现程序转弯,特别是长征五号B因为只有一级半结构,火箭助推器的推力要更为精准控制来保证入轨精度,所以长征五号和固体火箭助推器基本无缘也是这个原因。
不同于长征2/3/4运载火箭芯级都具备直接起飞的能力,除了已经说过的长征五号和没有助推器的长征六号基本型外,剩下的长征7/8两款都捆绑了助推器的运载火箭中,长征七号和长征八号属于双胞胎兄弟,长征八号就是长征七号将助推器数量减少了两个的版本。但是在长征七号一开始论证的时候,就是基于长征三号箭体结构上采用新一代液氧煤油火箭发动机而来的绿色火箭,也就是说长征七号延续了长征三号芯级具备直接起飞的能力,而基于长征七号芯一级、芯二级而来的长征六号也具备直接起飞能力、减少了两枚助推器的长征八号依然具备直接起飞能力。
可能很多人会说长征七号为什么不选择推力更大的固体助推器呢?毕竟像欧洲的阿丽亚娜5运载火箭捆绑的两台助推器推力可要比芯一级的火神液体火箭发动机大很多,因为长征七号一开始就有载人版本,按照载人运载火箭的各种技术要求来说的话,并不适合使用固体火箭助推器,这也是为什么全球载人版本的运载火箭除了航天飞机外基本都是全液体助推器的原因在于液体火箭发动机加速性更为线性平稳、航天员更为舒适一些,同时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更大、火箭发动机数量更少、安全可靠性更高,所以长征七号也就使用了长征3号芯一级的箭体内换装新型发动机、长征2号助推器的箭体内换装新型发动机。
从以上种种原因就能看出为什么我国长征运载火箭家族基本看不到固体火箭发动机存在的原因。当然我国在固体火箭助推器的发展上也没有放弃,预计2021年下半年首飞发射的长征6甲运载火箭就计划捆绑两台固体助推器来提升其起飞推力、继而提升其高轨道运载力,增强长征六号家族在小型卫星市场的竞争力。
在建工程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吗
在建设期土地使用税计入在建工程,完工时一并转固。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由建造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所以筹建期间的土地使用税应记入在建工程,等完成后发生的土地使用税记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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