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小规模出租不动产租金分摊和小规模出租不动产租金分摊怎么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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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一年的房屋租赁会计分录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支付的一年房屋租赁费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也可先计入“预付帐款”科目,然后分月摊入当期损益。分录为如果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的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房租费45000贷:银行存款45000如果是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支付时借:预付帐款--房租费45000贷:银行存款45000分摊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房租费45000/12=3750贷:预付帐款--房租费3750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怎样计税
企业出租不动产政策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4.30日前不动产税率5%,不在同一地时按5%预交。出租4.30日后不动产税率9%,不在同一地时按3%预交。
小规模纳税人中“企业”出租不动产不论4.30前后都按5%计征,不在同一地时按5%预交。
小规模纳税人中“个体户”出租非住房,不论4.30前后,都按5%计征。如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不在同一地时按5%/1.5%预交。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5%计算缴纳。
3、房产税:
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税收优惠: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财税〔2008〕24号)。
4、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5、企业所得税:并入企业其他所得征税。
另: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苏财税﹝2019﹞15号)
个人出租不动产
住房:
1、增值税:5%税率基础上减按1.5%缴纳,不区分用途。(公告2016年16号)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税收优惠:“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告2019年第4号)
2、城建教育附加:增值税的7%+5%
税收优惠:月销售不超过10万的,免增值税同时免城建教育附加。
3、房产税:租金收入的4%。(财税[2008]24号)
4、印花税:免征(财税[2008]24号)
5、土地使用税:免征(财税[2008]24号)
6、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8]24号)
一、核验征收
可以扣除的费用: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不包含交纳的增值税)(财税〔2016〕43号)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包含交纳的增值税)(财税〔2016〕43号)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应缴纳个税=(收取的租金-税费-支付的租金-修缮费用-800)*10%
或:应缴纳个税=(收取的租金-税费-支付的租金-修缮费用)*(1-20%)*10%
二、核定征收
应缴纳个税=收取的租金*核定征收率
非住房:
1、增值税:以租金收入5%计算。(公告2016年16号)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税收优惠:“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告2019年第4号)
2、城建教育附加:增值税的7%+5%
税收优惠:月销售不超过10万的,免增值税同时免城建教育附加。
3、房产税:租金收入的12%。
4、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千分之一贴花
5、土地使用税:不免,和企业一样按土地等级交纳。
6、个人所得税:
一、核验征收
可以扣除的费用: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不包含交纳的增值税)(财税〔2016〕43号)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包含交纳的增值税)(财税〔2016〕43号)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应缴纳个税=(收取的租金-税费-支付的租金-修缮费用-800)*20%
或:应缴纳个税=(收取的租金-税费-支付的租金-修缮费用)*(1-20%)*20%
二、核定征收
应缴纳个税=收取的租金*核定征收率
另: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苏财税﹝2019﹞15号)
房屋租赁半年交一次如何分摊到每个月怎样做账
房租缴纳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一次性缴纳,再按期分摊,另一种是按月缴纳。
收到房屋租赁发票大多是一次性缴纳,再按期分摊的情况,可以做如下分录:
收到租赁发票时:
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分摊时: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贷:预付账款如果是按月缴纳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即可。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贷:银行存款
一次性收到租金收入如何会计处理
一般情况下,一次性收到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如下:
1.记录收款凭证:借(或增加)银行存款账户,贷(或减少)租金收入账户。
2.在租金收入账户中,额外设立一个“预收租金”子账户,将此笔一次性收到的租金收入转入该子账户。
3.在预收租金子账户中,生成未来几个月(或者一年)的租金收入预收项目。
每个月(或者隔几个月)需要将预收租金子账户中相应的一部分转入当前的租金收入账户里,作为当期实际收到的租金收入。记账时借租金收入账户,贷预收租金子账户即可。
以上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处理方式,具体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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