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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购置公共设施怎么分摊(小区公共设施费用怎么收取)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小区购置公共设施怎么分摊的问题,以及和小区公共设施费用怎么收取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共配套设施取得补偿成本如何分摊
  2. 住宅小区公共能耗标准
  3. 买的灭火器公共设施怎么做账
  4. 单独建造的公共配套性质地下车库成本如何分摊
  5. 房地产开发配套设施像物业办公楼成本怎么分摊

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共配套设施取得补偿成本如何分摊

一、首次分摊

分摊内容:土地购置成本;

分摊对象:各类型开发产品、打算出租的和自用的开发项目、建成后产权属于企业、或产权不明确的、或打算有偿出售、或无偿赠送给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公共配套设施。

二、二次分摊

1、归集各分摊对象的直接成本,并按成本专属性将同栋楼或同一类型建筑物的相关成本拆分为共有成本和专有成本,如在同一开发产品中存在不规则建筑物且可能适用不同征免税依据的,可按层高系数法确定分摊系数。在剔除专有成本后,按共有成本按确定的分摊系数(面积或体积)对应进行成本分摊。

三次分摊:

分摊内容:土地购置成本和开发成本

分摊对象:各类分摊对象的已售和未售面积

分摊方法:按面积分摊法将前两步分摊的土地购置成本和开发成本在已售和未售面积间进行分摊;按各类型已售项目成本计算期间费用;按各类型已售成本计算可扣除税金及附加,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核算税金的,如无法准确核算各项目对应承担的税金和附加,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的规定按实际预缴的增值税对应的城建税和附加扣除,采用简易计税的通常可以准确按项目核算对应的税金,因此可按实际核算的税金附加扣除。

住宅小区公共能耗标准

,业主、使用人公有,共用设备、设施和在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煤等能源消耗称为“公共能耗”,由此产生的费用为“公共能耗费”。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小区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买的灭火器公共设施怎么做账

消防设施款如何入账,这种提法本身就不严谨。因为消防设施款只有在特定的背景下才能确定如何进行帐务处理。例如:1)企业购入消防设施,用于销售,则应作为企业的存货: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2)企业购入消防设施,用于工程施工,则应作为原材料:借:原材料贷:银行存款用于施工:借...

灭火器如何做账?单位购买的

单独建造的公共配套性质地下车库成本如何分摊

首先,要确定地下车库的产权,你提供的信息是没有产权,属于公共配套设施,是不可售面积。因此,停车场不单独核算开发成本,相关的成本费用作为配套公共费用摊入可售面积成本之中。因此,应该认定为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

其次,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是指与其他物业关联度不大,不是利用其他物业的基础设施建造。有单独的建造许可证等批文,完成后可以申请独立的产权证,可以用于营业或出售。

房地产开发配套设施像物业办公楼成本怎么分摊

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分摊、分配方法公共配套设备费的分摊,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认分摊方法。

如果全部归全体业主共有或全部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不可售建筑面积分摊的成本为0,可售建筑面积负担全部配套设备费。如果只是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或部分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不可售建筑面积就应按比例分摊配套设施费,可售建筑面积只负担部分配套设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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