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小区维修费用分摊的通知,物业小区维修费通知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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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分摊标准
电梯与日常出行密切相关,尤其是小区里面的高层住户,如果出现问题的话,需要及时进行维修。那电梯维修费分摊细则有
1、电梯费的收取方式在销售阶段就已经制定好了,业主买房后就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2、根据最新的《物权法》,电梯属于公共设施,产权为所有权产权人共有。为维护电梯的正常使用,按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电梯起始层住户应交纳电梯维护费,但是可以不交电梯运行费。
3、电梯费应按楼层区别,按户分摊,物业公司计算好每户的分摊金额后,代收代缴。
4、以楼房的中间层为标准,每增加一层增加5%的费用,每减少一层递减5%的费用。
楼顶漏水维修的费用该由各楼层住户如何分担
首先应该排除人为损坏防水层的因素。这一点毫无疑义是谁损坏谁修复。
其次看是否超过5年保修期,未超过的由开发商负责返修。
正常的老化、自然原因造成防水层失效漏水的,应该启用公共维修资金。原因是楼顶属于共有部位,而防水层维修是局部大修项目。
涉及到旧层拆除、基面处理、防水层施工和隔热层施工以及辅助项目。花钱较多。
如果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则应该由全搂业主共同集资修复。
集资仍然按产权面积大小分摊。
楼房屋顶漏水,整栋楼业主分摊维修费用,有什么样的法律依据
相关的维修法律依据可参考以下内容:
在建设部2001年8月15日修改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中有明确规定:
第九条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依下列原则处理:
(一)共有房屋主体结构中的基础、柱、梁、墙的修缮,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二)共有墙体的修缮(包括因结构需要而涉及的相邻部位的修缮),按两侧均分后,再由每侧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三)楼盖的修缮,其楼面与顶棚部位,由所在层房屋所有人负责;其结构部位,由毗连层上下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四)屋盖的修缮:
1.不上人房盖,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2.可上人屋盖(包括屋面和周边护拦),如为各层所共用,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如仅为若干层使用,使用层的房屋所有人分担一半,其余一半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层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五)楼梯及楼梯间(包括出屋面部分)的修缮:
1.各层共用楼梯,由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2.为某些层所专用的楼梯,由其专用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六)房屋共用部位必要的装饰,由受益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七)房屋共有、共用的设备和附属建筑(如电梯、水泵、暖气、水卫、电照、沟管、垃圾道、化粪池等)的修缮,由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另外,该情况也可引用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作为参考,具体如下:
第二十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电梯维修资金申请流程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
2、经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送交原售房单位
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核手续
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属已购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
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
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
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居委会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
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维修公积金有滞纳金吗
您好。各地方规定不同,一般逾期不交维修基金会收取滞纳金。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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