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小区的配电房应分摊给业主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小区的配电房应分摊给业主的知识,包括小区的配电房应分摊给业主吗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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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根据民法典小区共有面积是否算不动产
这个问题有点绕?上面提的是小区共有面积,似乎是土地面积?下面的内容是关于购买商品房,有占有面积和共有面积,又涉及建筑面积。
民法典中规定:动产或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有。共有分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1.如果是指商品房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的“共有面积”组成,那么很显然,是业主的购房建筑面积。“共有面积”包括公共交通部分(楼梯间、电梯间与前室,与分户墙分界的1/2墙厚),建筑外墙的1/2厚,底层架空层的大堂,用于安全疏散出入、上下楼的共有面积等等。按分摊系数分摊共有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加阳台面积;外墙,分户墙,与公共交通部位分界1/2墙厚);共同组成建筑面积。也就是民法典第278条的“专有面积”。这部分共有面积,属于民法典中所谓本单元业主不动产“按份共有”。第9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按其份额享有权。”
2.小区土地拍卖与使用,按各地建筑规划要点,建筑容积率要求,规划建设,配套建设了人防,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燃气调压站,配电问,消防控制室,地下水泵房;底层架空公共服务空间等共有建筑面积,不计入业主建筑分摊面积。这部分建筑成本其实已经分摊到业主商品房建筑成本中去了,由小区业主买单。按理应属于小区业主“共同共有”不动产。但是由于人防移交地方人防办,配电间,燃气调压站也要产权移交管理单位。政策不一致。只有部分不动产属于小区业主“共同共有”。
3.土地使用权。业主与房产证配套的土地使用权证,七十年使用期。开发商参与土地拍卖时,已经一次性的交了土地税费,按理应该属于民法典中“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1).业主土地使用权证,仅是本幢住房基础占地面积,由业主产权建筑面积,除以本幢建筑总面积,再乘以占地面积,得到业主的用地权面积。这部分土地面积也可以相对称为“独占面积。”
(2).小区各幢占地面积以外的,是共有用地面积。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是由全体业主占有使用,由共同共有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处理这部分权利时,需要全体业主参与。
第29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301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另外,房屋测绘,凡是办理不动产登记,必须建筑物,层高2.20m的,或净高2.0m才计算建筑面积。而且要有土地分摊面积(人防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4.土地是与建筑联系在一起的。无建筑就无不动产证。按照民法典的原则,小区配套建筑,凡有不动产证的应视为全体业主共同共有。没有不动产证的地面车库等等,业主享有使用权利、处置权,收益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5.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业主对建筑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对共有部分物权,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伟人说过: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分摊系数国家标准
一、公摊系数国家标准
公摊面积国家标准是《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公摊面积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但不同楼宇公摊比例的合理范围如下:
1、7层以下住宅公摊率为7-12%
多层建筑一般是指层数在6层左右砖混结构的建筑,其参与公摊部分的面积包括外墙水平投影的1/2,楼梯,楼梯间热交换站、水泵房、配电室等)。这类住宅的公摊率为7-12%。
2、7-11层住宅公摊率为10-20%
楼层为7-11层为层,一般层公摊取决于各楼盘自身的情况,不同的层楼盘公摊也有差异。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底层没有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层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而带电梯的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5%-20%之间。
3、12-33层住宅公摊率为14-24%
高层住宅的公摊面积是比较大的。根据建筑规模的不同,高层建筑一般在25-33层之间,而且高层住宅的楼梯高度高。
二、影响公摊面积的因素有哪些?
1、房屋的户型结构
房屋的户型结构不一样,会影响公摊面积的大小,主要体现在套内的墙体面积上面,同一栋楼房内1梯1户、1梯2户或者1梯3户的楼房,还有板式楼和典式楼都是不一样的。
2、建筑套内使用面积
从上述公摊面积公式也可以看出,套内使用面积也是会影响公摊面积大小的,大一些的房子公摊面积就大一些,小一些的房子公摊面积也就少一些。
3、小区内公共设施
在小区内公共设施方面,走廊的多少、楼梯间的大小和楼梯高度都会影响到公摊面积的大小。
4、普通住宅比较常见的公摊比例
普通住宅比较常见的公摊比例通常为多层住宅介于8%到15%之间,小高层住宅介于10%到20%之间,高层住宅介于15%到30%之间。
公司配电房维修费用,如何记凭证
对于公司配电房的维修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资本化,一种是费用化。
如果本次维修后提高了公司配电房的工作效率或者增加的公司配电房的使用寿命,则相关维修费用应该资本化,根据配电房的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费用。分录: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现金等)维修费金额分摊时:借制造费用贷长期待摊费用如果本次维修后对于配电房的使用没有发生上述两种改变,则相关的维修费用可直接费用化。分录:借制造费用贷银行存款(现金等)维修费金额
为什么小区不能换智能电表物业不配合怎么办
本人是电力从业者,对这个问题还是比较了解的,这个问题跟我前几天回答的很多物业不把供电设施移交的问题差不多。其中主要的问题还是牵扯到了物业的利益,具体的给大家介绍下。
2008年,国家电网公司为规范居民用电管理,大面积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以实现“供电、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更好的为广大居民客户做好供电服务,提升优质服务水平。这几年,随着对直管直供用户供电服务的提升,一些居民小区在业主委员会的主导下,积极与小区物业协商,对小区供电设施无偿向供电部门移交,以实现直管直供。2013年起,为避免小区供电设施移交后出现的问题,在国家电网公司的提议下,各省市相继出台小区配套电力设施收费标准,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收费、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移交给供电部门的好处:
一是从供电服务看,居民受益。这些年,供电部门服务应急响应越来越完善,供电服务质量随着城市供电网架的不断完善,日益提升,“十分钟缴费圈”的建立,极大的方便了各用户电费的收缴。实现直管直供后,也避免了物业部门“拿电”来催缴水暖费、物业费等的烦恼。由于由专业人员的服务,使得小区供电设施的安全、稳定程度得以提高,居民的供电质量和可靠性也得到提升。
二是避免因用电设备增加,主设备容量不足引起更换设备二次费用的收缴。按产权界限划分,如属于小区物业管理,则由于用电负荷增加引起主设备增容的费用将由物业负责处理,而小区供电设施本身是小区居民用户的共有资产,更换费用将不可避免的向各居民用户分摊。实现直管直供后,资产属供电部门,小区居民将不承担这些方面的任何费用。
从以上分析,移交给供电部门管理于居民用户和管理来说都是利大于弊的。
为什么物业不想改造移交呢,一是要花钱;二是他们丧失了电的管理权。所以物业不想更换智能电表就可以理解了,更换电表后可能供电设施就要移交给供电部门管理了,那么他们在电费中损耗、公摊、电价中所得的利益就没有了;还有他们可以拿电来钳制业主交物业费的权利也不具备了。都是利益!!
小区物业不给看水表电表就要收水电费合理吗
那就要看物业给你出具体的是什么发票了,如果是税务部门的正规发票,发票上有水电的吨数和度数及金额,如果有怀凝金额不对,可向税务部门举报。如果开的发票是普通的收椐,不但不合理而且是违法,在绝交水电费的同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等处理完后及时把水电费补交了。
好了,关于小区的配电房应分摊给业主和小区的配电房应分摊给业主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