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小区水电加压分摊通知,以及小区用水加压费如何收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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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房子为空置房,物业为何收60%水二次加压费
二次加压的设备开发商在售房时已将成本计入购房款中分摊给小区的全体业主。且生活水电是住房必配的设施,如无此项小区住房不能出售,也没人会买。小区的所有与之配套的设施设备属全体业主所有。设备的运行成本一部分由物业费承担,一部分由公共维修基金承担。因此,商品房小区不存在有二次加压费用,如有则是物业公司巧立名目违规收业主的钱,而且有法规规定居民生活用水每个城市有统一价格,不允许私自加价。
那么楼主所说的空置房问题,则不管你是否住人,你需要在开发商交房后开始缴纳物业费,这个费用也含有很多公共设备设施得运行保养,公共空间的卫生清洁等。因为小区已经开始提供这些服务了,所以你应该缴费,不住是你放弃了权利享受,但作为小区业主义务必须执行。
福州水费价格是多少
一、对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调整后各类用水价格如下:
民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1.7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3.00元/吨;其他行业用水(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1.90元/吨。以上价格均指终端基础水价,包含水损耗、管网增压改造(含增压电费)、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等费用。
二、城区来水价格结构性调整实施办法。
根据我市城区自来自水价格实施终端水价制度工作安排以及各类用户实际情况,对各类用户价格调整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分步和一步调整到位办法,即:对居民生活用水和其他行业用水价格分二步调整到位;对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价格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一步调整到位。具体办法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1.20元/吨调整为1.40元/吨;自2011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在全市抄表收费到户工作基本完成前提下,由1.4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
2、其他行业用水价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1.4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自2011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1.70元/吨调整为1.90元/吨。
3、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价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1.2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
4、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2.00元/吨调整为3.00元/吨。
供水企业抄表服务到终端用户后,应承担供水到楼高九层(含九层)以下建筑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用户不再分摊与供水服务相关的费用。对高层(九层以上)建筑用户,供水企业按政府制定的终端价格抄表收费到户(不再分摊水损),其二次增压供水发生的设施维修养护及增压电费仍按现有管理模式另行分摊。
这个是最新的了。不过现在要交的钱中还包括污水费、垃圾费等代收费用。亲望采耐
住宅小区公共能耗标准
,业主、使用人公有,共用设备、设施和在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煤等能源消耗称为“公共能耗”,由此产生的费用为“公共能耗费”。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小区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加装电梯以后电费维修费怎样分摊
加装电梯后电费与维护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第一、按照居民所在楼层数按照比例分摊;
第二、设置一个基准楼层,并按照楼层高低不同,分摊费用也进行相应的浮动。
在协商分摊所需费用时,应该在达成一致后进行实施,避免产生矛盾。不同的楼层数对于电梯的需求也不相同,所在楼层越高,对于电梯的需求就越大,所在楼层越低,对于楼层的需求也就越小,根据需求的不同,可以将加装电梯以及后续费用按比例进行分摊,根据各个楼层的高低不同按照比例进行精准分摊。
二次供水电费分摊依据
小区物业公摊水电费包括:
首先是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是:
第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第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第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第4、动力系统(包括消防给水系统、排烟系统、排污系统、新风系统)
第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第6、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第7、电梯用电
然后是住宅小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第1、各单元公共用电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第2、公共照明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第3、弱电系统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第4、动力系统设动力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第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低、中区和高区(或低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或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低区1-4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每月计算公式: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二次供水增压泵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第6、公共用水小区公共用水加装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第7、电梯用电小区电梯用电加装电表计量,各栋电梯用电根据电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该栋全体业户按户均摊或阶梯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2选1):按户均摊: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电梯用电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阶梯分摊:(以平均值做为基数,2-5层每户分摊金额按均值的70%收取,6-10层每户分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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