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常识 正文

家长委员会双11分摊(双减家长委员会)

刁难应该会少吗业主委员会有权力抽取部分物业费吗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工资吗,业主委员会费用哪里来小区业委会动用维修基金110万,所谓的业主委员会监督就会流于形式。...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家长委员会双11分摊,以及双减家长委员会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9层楼加装电梯50万分摊方法
  2. 疫情后,小区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否是最佳时机,刁难应该会少吗
  3. 业主委员会有权力抽取部分物业费吗
  4.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工资吗,业主委员会费用哪里来
  5. 小区业委会动用维修基金110万,大部分业主不知情,如何维权

9层楼加装电梯50万分摊方法

分摊方法应为按照单位面积分摊费用因为不同楼层面积不一,采用按照单位面积分摊费用的方法可以保证公平性。单位面积分摊费用可通过总费用除以总面积得到,然后再乘以每层楼的面积,最后得出每层楼需要分摊的费用。此外,也可以根据楼层高度、舒适度等因素灵活调整分摊费用。

疫情后,小区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否是最佳时机,刁难应该会少吗

本人认为,不管是疫情前还是疫情过后,任何时候和任何城市,对于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事,都会有大力支持的和不太支持的,甚至是不理或者回避牵头人的申请的情况,关键要看成立业委会的目的、初衷和动机是什么?

从实践来看,凡是以“维权”、换物业公司、甚至是撵走物业公司这些由头组织、申请成立的,基本都不会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说实话,即使我是相关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我也不会支持这样的行为的。虽然法律上我不能明确表示不支持或者反对,但我总可以找理由拖延、回避吧。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相关部门如街道办、房管部门还是民政部门等等的工作人员,人家见过、听过、参与过这样的事例的多了去了。以前述的动机目的组成的业委会,绝大部分会将小区搞得一团糟,让小区里的矛盾更加的激化,问题更加的多,最终又是一些上访啦、信访啦之类,最后的结局还是要由上述部门的人员去揩屁股。而且这样的揩屁股,是很难揩得干净的。

但是,如果如果成立的初衷、动机是为小区好的,是为了解决和推动解决居民小区里存在的各种问题,依法依规有序的,和开发商、物业公司、社区等等部门,想方设想共同努力解决小区里存在的问题,尽最大努力把矛盾化解于小区之内,大家齐心协力,将居民小区建设成为一和谐有序、安全文明的美丽家园,那么,到哪里都会受到支持的。

业主委员会有权力抽取部分物业费吗

物业就是怪胎,业主委员会就是一个附庸。只讲贡献,没有报酬或者极少报酬的事情能有人长久坚持下去吗,业主委员会成员也是人,除非大家都是活雷锋,都不需要吃喝拉撒。物业商业化,就会逐利;业主委员会成员只讲奉献,难免会被物业方腐蚀,所谓的业主委员会监督就会流于形式。目前的物业到底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谁能理清?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工资吗,业主委员会费用哪里来

这个问题分为两个部分,先说第二个:

业委会费用哪里来,就是说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问题.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42条规定,该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既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例如电梯广告,配套房屋租赁收益等等列支。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写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至于第一个问题即业委会委员工资问题,国家层面上的相关法规并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目前从物业管理实践来看,存在两种不同的声音:

一部分业主认为,业委会的日常工作属于公益性质,<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中明确指出,业委会委员应由那些具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品质的业主担任.既然是公益性的工作,除了因小区公共事务而产生的必要的交通费,餐饮费,工本费等等项目的费用可以自上述业委会工作经费中报销之外,业委会成员不应再领取工作报酬,否则就容易滋生谋取个人私利的不良后果,致使业委会这个为全体业主谋求合法权益的公益性机构发生蜕变.

另一部分业主认为,业委会委员许多都是在职人员,为了小区公益及全体业主的利益而奔忙势必会影响其自身的日常工作生活及学习.因此为调动业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应该自小区公共收益中列支部分费用作为业委会委员的工作报酬,这样更能充分发挥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效力,以便更好的为全体业主服务.

应该说两种声音见仁见智,而是否发放工资,这也是个有利有弊的争议性问题.其最终的决定权由该项目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结合项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投票予以确定.

小区业委会动用维修基金110万,大部分业主不知情,如何维权

这类问题,业主一方想要维权很麻烦。

业主大会是小区最高权力机构,业委会仅是业主大会常设的执行机构,它本身没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和商业活动的资格。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来看,业委会如果要动用业主的维修基金,就要通过法定程序,先发公告,然后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专项讨论,并且征得双2/3以上业主的同意(总面积,总人数),否则就是不合法。

从实践来看,维修基金申请使用难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难题,难就难在这个双三分之二,因此许多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私下采用伪造签名的方式来凑够人数。你小区现在这个问题,建议你们分两步走:

先提起诉讼,将业委会作为被告,索要知情权。法律依据是最高法《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业主请求公布、查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个官司胜诉的概率极大,然后你们再根据判决的结果,及查阅到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举报、投诉等等,若构成犯罪,进而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