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家居用品按低值易耗品分摊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家居用品按低值易耗品分摊以及家具算低值易耗品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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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的三种摊销方法都可以用吗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
这里的“分次摊销法”包括“五五摊销法”、“分期平均摊销法”和“降等摊销法”。三种方法的摊销核算的操作问题:“分次摊销法”下,要求在“低值易耗品”账户下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账户,分别核算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成本、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历史成本和已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额。在“一次摊销法”下,由于在低值易耗品初次投入使用时就一次性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因此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内,已用而尚未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就形成了账外资产,这无疑增加了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难度。同时,“一次摊销法”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尤其是对大额、耐用低值易耗品。而“分次摊销法”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在三种分次摊销法中,“五五摊销法”的会计核算操作最简便,它既不需要象“分期平均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摊销期限,也不需要象“降等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低值易耗品等级及各等级单位价值标准,只需在低值易耗品投入使用和报废时各摊销其价值的50%就行了。此外,与“一次摊销法”相比,“五五摊销法”下,不会形成账外资产。但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五五摊销法”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虚列资产。因为,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账面价值(即: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原取得成本的50%),会导致这段时间少计成本、费用,以致在“资产负债表”中虚列“存货”金额以及在“损益表”中虚列利润。这显然不符合谨慎性原则要求。或许这也正是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下多数人不愿采用“五五摊销法”的真正原因。
低值易耗品三种分配方法如何选择
低值易耗品费用的摊销分配:
低值易耗品费用的摊销分配,通常是通过编制“低值易耗品摊销分配表”。摊销分配时,应根据不同的使用部门、用途等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及其明细账户有关成本、费用项目。对于企业投入生产经营时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如果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期摊销法的企业,其低值易耗品是按计划成本进行核算的,到月终时应根据低值易耗品类别差异率,把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摊收费能不能计入产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摊销必须计入产品成本核算。
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由料工费三部分组成。料是指原材料成本;工是指生产工人工资;费是指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用于生产的费用,且需要分摊计入生产成本。包括生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生产过程中的运输费用、维修生产设备的修理费用、生产工具的分摊费用(即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好了,关于家居用品按低值易耗品分摊和家具算低值易耗品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