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孩子教育专项抵扣分摊的一些知识点,和子女教育专项抵扣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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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改革中提到住房、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多项支出可抵税,应该怎么抵
从2019年的1月1日起新税法实施,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调整到每个月5000元以外;还推出一项前所未有的举措,叫做“专项附加扣除”,双利好政策的实施,不少人甚至能达到零缴税。
下面咱们一起来看看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第一项子女教育
从3岁起的学前班到博士,一个孩子每个月可以抵扣1000元也就是每年一万二的抵扣额度,两个孩子额度翻倍。
子女教育的抵扣额度爸妈可以平分,也可以一人独享,但一年内只能变一次。
第二项继续教育
纳税人本人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抵扣额度是每年4800元,本科及其以下学历,这部分扣除既可以由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能同时扣除。
如果接受的是技能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年度按每年3600元扣除。
第三项大病医疗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医保管理系统内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一万五千元的医药费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按实际的金额扣除,最高不超过8万元。
这部分提醒大家,一定注意保存好付费的相关票据。
第四项首套房贷
注意的是一定要是首套房才可以,偿还贷款期间,每年可抵扣一万二,也就是每个月可抵扣一千元。
如果是夫妻两人买房的,可以选择吧这个抵扣额度全给其中一个人。
第五项租房的租金
在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有租房支出的可以抵扣。
抵扣金额和城市规模有关: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一百万的,每个月800元额度,一年就是九千六;
人口超过一百万的,每个月1100元额度,每年就是一万三千二;
省会、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城市,每个月1500元的额度,一年就是一万八。
这里要注意,租金抵扣和房贷抵扣是冲突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享受哦。
第六项赡养老人
有60岁以上法定赡养人,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每年可以有两万四千元的抵扣额度,和养孩子不同,这个额度多个老人也不翻倍。
独生子女当然额度也独享,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和兄弟姐妹自行签订协议,约定分摊额度,但每个人的额度最高不能超过每年一万二。
以北京市为例,假如某公司职工小李为独生子女,儿子正在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北京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自己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
假设小李月工资为2万元,社保全额缴纳(五险一金应扣除2043+2400=4443元),个税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
每月应纳个税额=(20000-3500-4443)×25%-1005=2009.25元
2018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
每月应纳个税额=(20000-5000-4443)×10%-210=845.7元
同样工资下,个税减少了近58%,少交了一半多的个税。
在此基础上,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共计扣除4900元,则小助手1月份工资应缴纳的税款为:
(20000-5000-4443-4900)×3%=169.71元
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前少缴纳税款676元,税负水平又降低了79.93%。
非独子女抵税要不要填分摊人
填写赡养老人的信息时,被赡养人的信息,包含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必填项,但共同赡养人的信息,也是就是您说的分摊人,这个信息是选填项,也就是可以填写,也可以不填写。不填写不影响您的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为什么是6000
按照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如果本人是独生子女的,在交纳个人所得税时,每月可以抵扣2000元;如果本人不是独生子女的,有兄弟姊妹2人的,每人每月可以用于抵扣额为1000元;如果为2人以上的,那兄弟姊妹之间要协商,只有2个人可以用于抵扣,每人每月1000元。没有规定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有6000的。
赡养老人如果有三个子女怎么分摊
现在回答:赡养老人如果有三个子女正常的话就是三个子女平摊赡养。
具体情况具体的分析。三个子女经济条件、身体条件、住房条件都比较均衡的话,三个子女可以平摊就比较好。
如果有差距或者是差距比较大的话,三个子女可以协商赡养,各尽所能也是可以的。还是就是根据老人的自愿,老人喜欢跟哪个子女生活,就随老人的愿望就更好,一家人和谐幸福就是最好的。
父母个税抵扣标准
个税抵扣是父母两个老人一共抵扣20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关于孩子教育专项抵扣分摊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