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分摊,以及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分摊分录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一个季度的房租怎么做账摊销
一个季度的房租可以按照如下的情况进行列支,首先,企业一次支付一个季度的房租,借记管理费用1/3,借计预付账款2/3,贷记银行存款3/3,也就是说,这样的会计处理本月管理费用,只承担本月一个月的费用,其余两个月计入预付账款,到下个月和第三个月,按照1/3再进行转账,从预付账款转入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分摊计算方法
在日常会计实践和核算活动中,财务费用的核算项目中只有流动资金借款利息采取“按月预提,按季支付”的方式,而没有分摊财务费用的操作,当然也就没有财务费用分摊计算方法。
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按月预提,即按照流动资金借款本金金额及国家规定利率算出利息,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预提费用—利息,支付时,借记预提费用、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季度报表的填列方法
企业所得税季度报表,结构分为两部分:;
一、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其中: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9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行至14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
二、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企业填写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行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行至22行。
每行具体填写如下:
首先填写“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4、第5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9、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
10、第1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11、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4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11、第1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12、第1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
14、第1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5、第1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6、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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