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存在计价和分摊有什么区别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存在计价和分摊有什么区别呢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会计上的计价方法是什么
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计价方法: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
1.个别计价法(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
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咱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扣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2.先进先出法:
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此方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发收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
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3.月末加权一次平均法:
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除以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计算发出存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存货成本+本月进货存货成本)÷(月初存货数量+本月进货存货数量)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
4.移动加权平均法:
以每次进货成本加原有库存存货成本的合计金额,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原有库存存货数量的合计数,据以计算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成本+本次进货存货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存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
5.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帐务处理:
计划成本下,无论材料是否验收入库,都要先通过“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以反映企业所购材料的实际成本,从而与“原材料”科目相比较,计算确定材料差异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反映已入库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余额若在借方,反映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超支差异);期末余额若在贷方,反映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节约差异)。
如果企业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各期之前是经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分摊本期的材料成本差异。年度终了,应收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材料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材料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望采纳
水费每月结算与每两个月结算有区别吗
有区别,当水费每月结算时超过规定的每个家庭用水量,超出部分会按议价来收取,因为现在水费采用阶梯式收费,而二个月结算一次水费可以平均分摊到每月,有可能沒有超出规定用水量。
为什么物业收完物业费还要收公共水电公摊费
物业费与公摊水电费是否分别收取?答案是去咨询当地物价局。
以前实行的是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物价局的收费办法上就有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的详情介绍。
现在虽然物业费已经改为市场调节了,但收费项目仍然未变,仍然延用就是了。
公摊水电费,实际是物业代收项目,不宜与物业费合并。大多数城市也是分开收费的。
业主必须要明白,公摊水电费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比如院落照明、楼道照明、弱电消耗等等,还有电梯和二次供水水泵、消防水泵用电和绿化树木灌溉也是较大开支。
这些都是要由全体业主分摊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合并也罢分开也罢只是一个方式而已。
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区别,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比例
下面先谈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区别。它们的区别是:在同一栋房子内,建筑面积大于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包梯子间,管路通道等公摊面积,使用面积只算室内实际面积。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比例为5比4左右。即:100平方的建筑面积,80平方的使用面积。
为什么存货监盘只能获取部分计价和分摊的审计证据
存货监盘只能获取部分计价和分摊的审计证据,因为存货监盘使获取存货实存数的重要依据,至于计价是否合理,只能部分观察存货的质量,不能全部获取计价的依据,同时,存货分摊的审计证据也不是全部的,因为间盘只能观察存货的实存数,至于发出和结存的分配是否合理,也不能通过键盘来获取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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