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子女赡养指定分摊协议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赡养老人约定分摊协议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 个税被赡养人扣除金额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1000扣除时有区别吗
- 个税赡养老人2000元,可以由三个子女中的两个子女指定分摊吗
- 4个子女赡养老人分摊方式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 子女同时赡养生父(生母)和继父(继母),赡养费该怎么分配有何依据
个税被赡养人扣除金额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1000扣除时有区别吗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这里说的: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都是赡养支出的扣除范畴。只是分摊方式的确认人不同而已
个税赡养老人2000元,可以由三个子女中的两个子女指定分摊吗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根据(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制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三个子女由两个子女指定分摊文件并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也是允许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两个人分摊,每个人最多只能每月分摊1000元,就是说这种情况只能一个人每月分摊1000元。
3.这里的赡养老人必须至少一个年满60岁以上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4.书面分摊协议必须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4个子女赡养老人分摊方式
4个子女赡养老人的方式,那就是各尽所能。对待老人,每个子女都应该尽心尽力的照顾他的生活起居。让他时刻感受到亲人的关心和家庭的温暖。子女之间更应该齐心协力。各尽所能。因为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要给自己的子女做出表率作用。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子女同时赡养生父(生母)和继父(继母),赡养费该怎么分配有何依据
对于你这样的问题,我认为很难有一个明确的答复,除非是弄到要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否则是因人而异的,即使是通过法律来处理,也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根据具体客观实际情况再作出具体分配的。
你所说的子女同时赡养生父母和继父母的问题,我认为除了责任和义务外,其中还包含着很大的个人感情在内,事实上根本就不可能做到一视同仁的,即使是法律裁定的,也只是满足最低基本要求,而没有设定上限的,所以根本就没有应该如何分配这一说。
至于你说到你是由生母和继父抚养的,而生父只是支付一半抚养费供养你,那么说你的另一半费用实际上就是由生母和继父承担的了,而且他们不但只是承担经济费用,还要承担起抚养、照顾、教育的责任(家庭教育),应该知道,你生父支付的一半抚养费是相对稳定的,而生母和继父承担的费用,很多时候是完全超过一半的,这包括其它的日常生活费用开支在内,而且共同生活在一起,所负的责任不可为不大,这些你都应该要明白。
当然你的生父母和继父三人,你都有承担赡养他们的义务和责任,但是如何处理,关键还是看你对他们的感情决定了你对他们的态度,也就是尽瞻养义务和责任的方法,这些是别人难以为你提供意见的,即使是法律也不可以,法律也只是保障基本的责任和义务的,只要不低于下限,法律也无权干涉。
其实这种事情是完全可以通过坐下来协商得以解决的,除非是你想放弃其中一方的赡养责任,或者是根本就不想负赡养他们的义务,否则,只要他们不是无限度的索取,应该如何负责的就如何承担是了。法律诉讼解决只是没有其它办法的办法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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