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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婚后离婚怎么分摊(婚前贷款婚后离婚怎么分摊的)

相信很多人对婚前贷款婚后离婚怎么分摊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婚前贷款婚后离婚怎么分摊以及婚前贷款婚后离婚怎么分摊的的问题知识,离婚怎么分配男方在婚前付首付按揭买房,女方有权分得房产吗婚前房产加上配偶姓名。...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婚前贷款婚后离婚怎么分摊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婚前贷款婚后离婚怎么分摊以及婚前贷款婚后离婚怎么分摊的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婚前男方买房给的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后的房产如何划分
  2. 有一个问题向各位请教。婚前购房,男方首付女方公积金贷款还贷,离婚怎么分配
  3. 男方在婚前付首付按揭买房,婚后由男方还房贷,离婚后,女方有权分得房产吗
  4. 婚前房产加上配偶姓名,离婚时会怎么分割

婚前男方买房给的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后的房产如何划分

怎么才算婚后共同还贷

1.婚前男方贷款买房,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这个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产权归属男方所有,当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不会白还贷,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举个例子,婚前男方购买了一套房产,价值300万元,男方首付了100万元,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男女双方还贷200万元,这个房子到离婚时增值到600万元。那么多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共同还贷的200万元及该200万元对应增值的200万元,总共4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200万元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只能分割400万元,200万元是不能分割的。

2.但是怎么才算共同还贷呢,字面意思理解就是男女双方一起还贷款,男的也要贷款,女的也要还贷款。

这就有一种情况,就是女方是全职家庭主妇,婚后男方一个人在还贷款,男方自然认为,这不属于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女方自然也不会分割房产,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实际情况是,男方一个人还贷,但是男方婚后赚的钱,按规则是属于共同财产,那么用共同财产去还贷,自然也就属于共同还贷,而不会说仅仅是男方一个人贷款。当然,也极端例外,比如说男方就是用婚前的钱去贷,有一个婚前的固定账户放着钱在里面,还贷,这严格来说,的确不属于共同还贷,但这需要男方提供非常清晰证明,这些还贷钱是全部来自于婚前。

有一个问题向各位请教。婚前购房,男方首付女方公积金贷款还贷,离婚怎么分配

谢邀!你这也不属于婚前财产,既然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那就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吧,不过这是我们老百姓的想法,具体情况你还是咨询律师吧。

男方在婚前付首付按揭买房,婚后由男方还房贷,离婚后,女方有权分得房产吗

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最后离婚一般分不到房子,倒是可以要求补偿。婚后男方还款的部分,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都该平分给女方。

婚前房产加上配偶姓名,离婚时会怎么分割

最终浙江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的一单离婚诉讼案,引发大家的极大关注,大家的关注点就在于,将配偶的名字加入自己婚前的购置房产中,在未来离婚分割财产时,有可能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认定,但是这个财产分配的比例可不一定是50%对50%对半分,而是会形成一方多一方少的分配差距。

先看案例,浙江一对夫妇,婚前丈夫购置了三套房产,在婚后,一套房子自住,两套房子出租,同时这三套房子都增加了妻子的姓名,房产证上两人都有名字,两人共同养育了一个8岁大的女儿。在婚后女方继续在工作,而男方依靠收租金,没有再出去工作,照顾家庭。女方在这近10年中也屡次换工作,收入也不是特别高。应该与出租的两套房子,租金收入差不多。后来男女之间互相越来越看不惯对方决定离婚,但是他们都想要女儿也都想要房子,只好诉之于法庭。

浙江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套房子的利益分配为,女方占有25%,男方占有75%。经过征询小女儿的个人意愿,最终将孩子判给了爸爸,女方按月给付抚养费,一直到成年。女方一审不服判决上诉到二审法院,近期二审判决仍然维持原判,这也是终审判决。

那么为什么女方还能分得男方的房产,另外为什么也只能分到25%呢?其实对于法官来说,主要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这可能是未来民法典中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的最重要的考虑点。

1.婚前男方购置的三套房产,这本来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即使在房产证上加名,其实也不构成对这个财产出资权的挑战。但是我们过去讲,夫妻婚姻生活如果经历5年之后,基本上可以逐渐的确认婚前财产的边界越来越少,更多的是共同购置的婚后财产。所以在此时,法院还是认定这三套房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双方在婚后生活中所做的贡献基本相当。妻子工作得到收入,南方出租房产得到租金。法院调查收入差距不大,所以不存在一方养家一方不出力的行为。那么此时就认为双方离婚财产的份额分配,更应该要看重婚前的财产出资的来源问题。夫妻其他的财产可以一人一半,但是这个房产要单独进行份额的处置。

3.结合《婚姻法》第39条规定的“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法院考虑到女方在这三套房子的购置过程中,其实没有出过任何资金。100%都是由男方出钱的,我其实虽然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在份额分配上男方应该占到绝大多数份额。但是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近十年,本着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所以最终酌情判决女方可以得到25%的房产权益。

总结一下:房产证加名字并不改变房产购置时候的出资权,而这个出资权其实对于房产的未来权力继承有着关键的作用。夫妻俩的共同财产也不意味着双方必须对半分。这是在未来夫妻双方离婚过程中尤为重要的法律判决,会有着重大的判决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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