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如何按预计售价分摊成本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如何按预计售价分摊成本呢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库存成本分摊方法公式
库存成本核算方法计算公式:
毛利率法
本期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
本期销售毛利=本期销售净额×毛利率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额×100%
本期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毛利率)
本期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售价金额核算法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的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的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销差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1-商品进销差价率)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或: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移动加权平均法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想全面掌握库存成本核算方法计算公式,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查看存货成本的核算方法。
核算存货成本用“计划成本法”和“售价金额法”,分别什么意思
计划成本法: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余均按预选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成本差异科目,登记、分摊、按期结转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期末将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售价金额核算法是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被商品零售企业广泛采用的存货核算方法。这种方法是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进行处理的,平时商品的进、销、存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记入“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期末通过计算进销差价率的办法计算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销售成本。进销差价率=(期初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发生的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发生的商品售价)×100%本期已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进销差价率
作价扣除法分摊联合成本怎么算
产品作价扣除法需要从产品售价中扣除继续加工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相应的利润,即:副产品扣除单价=单位售价-(继续加工单位成本+单位销售费用+单位销售税金+合理的单位利润)
如果副产品与主产品分离以后,还需要进一步加工,才能形成市场所需的产品。
企业应根据副产品进一步加工生产的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计算副产品的成本。
为什么按照单独售价分摊单项履约义务
按照单独售价分摊单项履约义务分别确认合同收入,因为一项合同中如果由多项履约义务构成,有的单项履约义务需要按时点确认收入,有的单项履约义务需要按时段确认收入,由于确认收入时点的不同,所以需要将合同总价分摊给每一个单项履约义务,分别确认收入。
成本摊销原则
成本分摊的总体原则
整体分摊原则是谁受益谁分摊,具体分摊的原则税局是有六个要求的:成本对象是指为归集和分配开发产品开发、建造过程中的各项耗费而确定的费用承担项目,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如下:
1.可否销售原则: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
2.分类归集原则:对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产品结构类型没有明显差异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作为一个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3.功能区分原则:开发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如果做的是商业,按照可否销售原则来摊会所的成本,那商业的销售面积非常少,摊的成本也相应少,这样就会大亏,所以需选择按照功能区分原则来摊。)
4.定价差异原则:开发产品因其产品类型或功能不同等而导致其预期售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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