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临渭区峰谷电价,不改峰谷平时用电多少?
不改峰谷电价,平时电价山东省是0.5469元一度电。峰谷电价是全天划分为峰段(8点到22点)和谷段(22点到次日8点),峰段加价三分,谷段优惠一毛七。峰谷电价是分时电价,两个时段电价相差两毛钱。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规律选择开通峰谷电价或不开通。
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2021?
2021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还没有出台,出了个征求意见稿!最高峰谷电价差7毛8!具体链接: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优化时段划分,明确浮动比例。
文件将每天24个小时分为高峰时段、低谷时段和平段。同时按季节不同对三个时段也有所调整。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结合目前山东执行的销售电价,预计此次变更后山东最大峰谷电价差将达到0.78元/kWh。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0531-51785702
邮箱:shihuanan@shandong.cn
时间:2021年10月15日-11月15日
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时段划分
结合全省夏冬两季高峰负荷分布特性,以及电力用户负荷调整预留时间,峰谷时段优化为:
(一)春秋季(2-5月、9-11月):
高峰时段: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夏季(6-8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9:00-21: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三)冬季(1月、12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6:00-20: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明确浮动比例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
三、其他事项
(一)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暂继续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上述浮动比例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上述浮动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中长期、日前、实时)电量,其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不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三)每年结束3个月内,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向省发展改革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系统负荷曲线变化情况、系统最大负荷、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情况、各时段电量比例变化情况、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电网企业执行分时电价收入变化情况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四)上述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山东峰谷电价明细?
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
煤改电阶梯电价怎么算?
煤改电电价之峰谷时段计价方式。"煤改电"居民使用者和实施居民电价的非居民使用者实施独立的电取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单表计量、独立计费。电取暖用电与生活用电未分表计量的 "煤改电"居民使用者,从谷段扣减实际上用电量后(每个月扣减上限两千六千瓦时) 剩下电量按照"先峰谷再阶梯"的原则实施。
煤改电电价之使用量计价方式。电取暖使用量实行单表计量并抄表到户的"煤改电"居民用户,试行按使用量计费的电价政策,不划分峰谷时间段、不实行阶梯电价,按月抄表计量,独立计费,月使用量在 2600千瓦时之内的,使用量价钱为0.2862元/千瓦时,超过部分使用量价钱按0.507 元/千瓦时实行。
煤改电电价之平段电价计价方式。"煤改电"居民家庭用户和实施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供暖时间挑选实施平段电价后,不会再实施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电取暖使用量不受到限制,用电价钱按 0.4770元/千瓦时实施。
峰谷用电时间段可以调节吗?
不可以,是供电公司设置好的。
1.居民用电峰谷时段的划分的问题,是电力公司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两个时间段来进行分别定价
2.第一时间段为高峰段,设定的时间为早上8:00—晚上22:00,共14小时称为峰段,执行峰电价为0.568元/kwh的收费标
3.第二时间段为低谷段,设定的时间为晚上22:00—第二天上午8:00共10个小时称为谷段,执行谷电价为0.288元/kwh的收费标
4“峰谷电价”意义在于,鼓励居民利用低谷电价用电。同时,对电力部门来说,既缓解了高峰电力缺口,又促进了电力资源优化,是一项双赢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