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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专项扣除适用哪些人
第一、子女教育。
从小孩儿满三周岁到教育结束,由父母扣除,每个月每个孩子可以扣除1000。
第二、继续教育。
你本人考取职业证书或者学历,在深造期间,每年扣除3600~4800不等。
第三、住房租金。
你在城市租房也能享受扣除政策,标准是每个月800~1500不等。
第四、住房贷款利息。
贷款期间每个月扣除1000,不超过20年,不超过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不能同时享受
五、赡养老人支出。父母年纪在60岁以上,独生子女可以享受2000元扣除额度,非独生子女共同分摊。
第六,大病医疗支出。
扣除医保报销后,超过15000部分,可以据实扣除,每年额度不超过8万以上。
专项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二)扣除标准:
1、子女教育: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3)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4)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大病医疗: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住房贷款利息:
(1)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住房租金:
(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a.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b.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2)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3)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6、赡养老人:
(1)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a.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分摊扣除金额可以修改
应该是不行,这个赡养分摊扣除只看有几个儿女,比如说三个儿女,就除以3,两个儿女就除以2,独生子女就全部扣除不用分摊扣除。我试过,好像一个人只有1000的免税额度,除了房子,老人赡养还有孩子上学或者大病医疗都可以提交,可以再从其他方面扣除点,扣的税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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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填多项吗
可以填多项,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赔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和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企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接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蔽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好了,关于大病医疗可以分摊扣除吗和大病医疗可以分摊扣除吗现在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