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外公去世结婚女儿分摊钱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外公过世能结婚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外公去世结婚女儿分摊钱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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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得财产,养老要平摊,这样的情况女儿参与养老吗
谢谢头条邀请:
儿子得财产,养老要平摊,这种做法是封建传承的老一套,此类现象农村很明显,并且普遍存在。
我地农村一般是儿子得父母财产,老人有儿子赡养,保括(生老病死),女儿不参与给父母养老。
但是女儿会经常去看望父母,平时常把家里好吃的送老人品偿,逢年过节都会买东西去孝顺父母,老人生病住院,会去医院轮流作陪护。
这样的情况,在我地农村很流传,成了一种老习惯,各地情况不同,做法也不一样,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父母财产儿女都应该有权平均分摊继承,父母的赡养费用,儿女也有分摊负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生老病死)。
父亲去世,女儿得到50%的继承权,亲戚提出拿出16%的财产给爷爷养老是否合理
不合理
因为给老人养老是子女的事情,不是孙子孙女的事情,孙子孙女只能说代替父亲去赡养爷爷,尽管父亲已经去世了,但是如果爷爷还有其他的子女,那么就应该是那些姑姑叔叔伯伯的事情,姑姑叔叔伯伯不应该因为自己的兄弟去世就不承担养老责任,除非父亲是独生子,而且讲的太奇怪了,母亲有没有在父亲去世之前还是结婚状况,还是已经离婚还是已经去世,不知道父亲到底有多少个子女(题主有没有别的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私生的兄弟姐妹,这些人与题主都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的),不知道奶奶是否健在,以及这些所谓的亲戚到底是谁,所以很奇怪
孙辈需要和子女辈一起承担祖母的养老费用吗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由此可见这种赡养义务是有条件的,主要有:
1、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
我认为,既然他奶奶还有伯伯,叔叔俩儿子赡养,孙辈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一下,尽心就好!谢谢邀请!
配偶去世后,是否对其父母有赡养义务
谢谢邀请;在赡养和抚养关系上,中国人崇尚的就是,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你陪伴我长大,我送你终老的优良传统习惯。恶婆婆和坏媳妇从古到今都有,不然就没有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些说词了。要回答你这个问题,就必须得撇开道德绑架,以法和人情来说事,才能给你正确回答的。
依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等父母老了,子女就有赡养父母和帮扶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赡养关系是建立在抚养关系上相辅相成,缺一不能成立的特殊关系。
如楼主所提,配偶去世后,另一方对其父母有没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的这个问题,配偶的父母和女婿或者是媳妇并没有抚养关系存在。根据谁付出,谁受益的赡养原则,女婿或者是媳妇对岳父母或者是公婆就没有赡养的义务和责任了。
媳妇或者女婿与公婆和岳父母他们只是姻亲关系,有婚姻存在,姻亲关系存在,婚姻关系不存在,姻亲关系自然就解体了。可以说他们各自都回到了老路上,成为了大陆朝天,各走一边的陌路人。
如果说配偶去世,其父母需要女婿或者是媳妇赡养的话,就要看在婚姻存在的期间内,老人对媳妇或者是女婿好不好,是不是拿他们都当成了自己的儿女看待,处处关心他们,体贴他们,为他们着想的话。以心换心,女婿或者是媳妇也会自愿赡养已逝配偶的父母的。
如果说配偶去世,其父母需要女婿或者是媳妇赡养,在婚姻存在期间内,老人对媳妇或者是女婿又不好,总不把他们当家人看待,不是恶语相向,就是百般的横挑鼻子竖挑眼,你想女婿或者是媳妇能够心甘情愿的赡养他们吗,这不是白日做梦。
总之,对这个问题,有一句老话说得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的是一枚苦果,只能自己慢慢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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