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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如何分摊收入(培训机构如何分摊收入费用)

本文目录关于公司让我承担培训费用培训公司成本核算是按照销售还是按照销课企业培训费标准关于公司让我承担培训费用1、如果用人单位有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话,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培训机构如何分摊收入和培训机构如何分摊收入费用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培训机构如何分摊收入以及培训机构如何分摊收入费用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关于公司让我承担培训费用
  2. 培训公司成本核算是按照销售还是按照销课
  3. 企业培训费标准

关于公司让我承担培训费用

1、如果用人单位有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话,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的。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培训公司成本核算是按照销售还是按照销课

培训公司与学校的教育模式相似,基本上是一次性收费,分期授课。因此,培训公司每月收入的确定,不是按实际收费金额来确定,而是根据培训总收费按每月授课时间来进行分摊确定,根据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其成本核算就是与收入相匹配的每月课时费,以及培训所需的培训场所、培训设备的折旧或租金、培训活动业务费等。

举例:假设某培训公司举办为期3个月的会计业务培训,招收150名学员,每人收培训费1000元(不含教材费),2020年6月实际收到培训费120000元,2020年6月1日正式培训,总课时480节课,每月课时160节课,支付培训老师工资100元/课时,社保费5000元,培训教室及教学设备3个月总租金30000元,培训水电费、培训耗材费、以及老师交通食宿等业务费5000元。会计核算如下:

一、6月收到培训费

借:银行存款120000

贷:预收账款一会计培训费120000

二、确认6月培训费收入

6月培训费收入=(150×1000)÷480x160=50000(元)

借:预收账款一会计培训费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培训收入50000

三、结转培训成本

1、培训老师工资=100×160=16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培训成本(工资)16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职工工资16000

2、培训老师社保费5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培训成本(社会保险)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职工社保费5000

3、培训设备设施租金=30000÷3=1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培训成本(租金)10000

贷:应付账款一xxx单位10000

4、培训业务费5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培训成本(业务费)500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5000

培训成本总额=16000+5000+10000+5000=36000(元)

企业培训费标准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本人注:不包括一般的入职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本人注:单位必须要有第三方培训机构向单位开具的培训发票)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二、劳动合同培训费需要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培训问题作为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明确有关培训事宜及违约赔偿责任;或者企业与职工也可以签订专项培训合同,对某项具体培训项目的有关问题(包括违约赔偿责任)做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和培训合同的这些约定,是处理有关培训争议的重要依据,但约定规定劳动者违约时应负担的培训费用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因费用问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对培训费赔偿问题具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

2、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除非职工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则有权要求其赔偿有关培训费用。

3、劳动者在符合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得要求其赔偿培训费;除非职工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在试用期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在合同期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4、关于具体如何赔偿的问题,可按培训劳动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但培训合同与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约定,否则无效。因培训费赔偿问题而发生争议的,可由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5、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办法是: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为生活当中有企业关于培训费是让职工自己出的,实际上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职工的岗前培训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有的培训费用都应该由企业自行承担的,除非职工违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才能够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

OK,关于培训机构如何分摊收入和培训机构如何分摊收入费用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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