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地上车位成本分摊所得税,地上车位成本分摊所得税税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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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车库用电是公摊吗
小区地下车库的电费不是业主公摊的。如果地下车库是产权车位,那么车位产权人是要支付车位管理费的。地下车库的电费就是在车位管理费中支出。如果地下车库是非产权车位,那么停车人是要支付车位租金的。地下车库电费就是从车位租金中支出。
地下车库的电费谁承担
您好地下车库的电费需要您或者物业公司承担
地下车库属于公共用电,要是每户用电在物业收电费,那就公摊算在大家的电费单价里了,要是用户去供电局独立缴纳电费,那这部分电费就算在物业费里了。一般物业规定,所有公共用电(电梯和公共楼道照明,小区公共道路照明及消防用电,水泵用电)属于物业费里的成本。
回迁安置房车位的分配
明确车位归属。回迁房车位,车位归属应该根据房源了多少,确定多少车位?
如果是1:1的话,每户都应该有一套车位。划定固定车位。剩余的车位进行出租收费。在合同里明确回迁房也会签订合同,在合同里明确车位归属。如果没有车位,明确车位归属的话,那就公共车位。
停车位的土地属于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物业向业主收费是否合法
对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已明确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由于公摊面积包含在建筑面积中,一般业主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已经为该部分支付价款。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开发商及物业均不能再对该车位进行买卖、出租。但是,物业对车位的使用进行管理,可能需要向业主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所以,关键问题是要明确物业向业主收取的费用属于什么性质的费用?
另外,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应当于业主委员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费用、合同期限等事项进行约定。所以,如果业主认为物业的收费不合理,可以与业主委员会沟通,了解收取费用的性质及收费标准。如物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或在约定外额外收费,则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进行协商,维护业主的权益。
由于物业服务企业是为业主服务的,所以物业服务企业按理应当由全体业主选聘。但是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开发商会为业主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如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满,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解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表决,并且取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可。
物业有权对地上临时停车位收费吗
您好!对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看的。
首先,要分清这个物业是的前期物业还是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聘请的物业。
对于前期物业来说,因为还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物业可以对地面临时停车位进行收费。这也是代表全体业主的管理行为。因为地面临时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如果不加管理回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但物业收取的费用一定要公示,支出也需要公示,原则上之出必须用于小区的公共开支。
如果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物业,地面临时车位的收费决定权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收取的费用和支出也应公示。
最后,无论是那种物业如果要进行收费,必须经过地方政府物价部门的批准,否则就是违法收费。谢谢!!
地上车位成本分摊所得税和地上车位成本分摊所得税税率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