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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待分摊项怎么处理(在建工程待摊支出会计处理)

损失是否可分摊软件企业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怎么弄九层楼每月分摊14度合理吗根据物价局规定,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在建工程待分摊项怎么处理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在建工程待分摊项怎么处理的知识,包括在建工程待摊支出会计处理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九层楼每月分摊14度合理吗
  2. 合伙项目失败未签合约,损失是否可分摊
  3.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怎么弄

九层楼每月分摊14度合理吗

根据物价局规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办公及生活等自用水、电,必须单独设表,其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负担,不得向住户分摊;小区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用水用电,其费用均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住户分摊;小区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益列支,不得向住户分摊。电梯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统一列支,不得向住户分摊;严禁把分摊的水、电费用与住户自用的水、电费用混合统收。而住宅大楼内走廊、楼梯、公共设施的公用水、电费用,由本楼住户合理分摊;小区范围的路灯用电费用,由小区的所有住户合理分摊;广州市区的高层住宅(含商铺、办公楼)的电梯等公用设备运行的电费,应设独立计量表,由所有使用该电梯和设备的住户合理分摊。

小区公摊电费怎么算?

按基本电量乘以楼层系数法摊分。一般情况下,第1~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第6~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第11~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如此类推。每5层划分一段,按20递增;每段系数为[1+(N-1)×0.2],首层不使用电梯的用户不参与摊分。

基本电量=电梯用电量/一段户数×1+二段户数×1.2+…+N户数段×[1+(N-1)×0.2],各段客户电梯摊分电量=基本电量×[1+(N-1)×0.2]。

梯灯用电量摊分:从使用梯灯的楼层开始,按客户数平均摊分,客户梯灯摊分电量=梯灯电量/使用梯灯楼层的客户数。楼层系数在不同地区不同小区之间存在着差异,具体以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为准。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合伙项目失败未签合约,损失是否可分摊

合伙项目失败未签约,按照民事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而非平均分配失败的责任。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怎么弄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用于生产软件产品购进货物取得的进项税额,包括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1)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及公式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2)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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