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常识 正文

土增清算时公配的分摊原则(土增清算分摊方法)

本文目录自驾游如何合理地分摊旅途费用土地增值税分期清算条件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共配套设施取得补偿成本如何分摊自驾游如何合理地分摊旅途费用我是一个经常自驾旅行也很喜欢自驾游的老司机,通常的做法是在出行之前签署双方同意的《自驾游免责协议》。...

大家好,关于土增清算时公配的分摊原则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土增清算分摊方法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自驾游如何合理地分摊旅途费用
  2. 土地增值税分期清算条件
  3. 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共配套设施取得补偿成本如何分摊

自驾游如何合理地分摊旅途费用

我是一个经常自驾旅行也很喜欢自驾游的老司机,不过绝大多数的旅程,都是带着自己的家人出发,很少跟朋友一起同车旅行,对于这个问题,分享一下我的看法和做法。

自驾游会有哪些旅途费用?

1、住宿的费用,如果是几个同姓朋友,那还可以拼房,如果是家庭,则需要按家庭分房间。

2、餐饮的费用,一般都是一起吃饭,炒几个菜这样的。

3、门票的费用。

4、车辆的燃油费、高速通行费、停车费等。

5、车辆可能出现的违章罚款、故障维修、保养等费用,尤其是长距离的自驾游,很多人习惯在出发前或者返程后做一次全面的保养。

通常情况下,朋友一起旅行,AA制是最常见的做法,对于费用的支出,可以按参考以下做法

1、住宿费按人头AA,如果是两个家庭出游,则各自支付就好了。

2、门票费用各自按需支付,想游览景点的就自己买票。

3、餐饮费用,一般都是一起拼餐的方式,按人头AA就好了,我们一般未成年的孩子不计算入内。

4、如果是跟1、2个朋友一起同行,或者两个家庭同行,那么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采用AA制分摊,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带着3、4个朋友一起出行,则可以车主不负责油钱和过路费,这笔费用由搭车的几个人分摊。

5、车辆的保养、配件的更换、维修等费用支出,由车主自己负责。

务必签署《共同自驾游免责协议》

去年发生过这样一个悲剧,四个成都女孩自驾进藏,一车人掉到江里,无一生还,在给四个家庭带来悲痛的同时,也给车主的家庭惹来了不小的麻烦,因为在这种事故中,车主和司机是要为乘客的安全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的。

朋友一起自驾出行,每年都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每年也都会有因为搭车出行,出现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后,对车主和司机本人及家属进行索赔的案例,令人苦不堪言。

对于这样的问题,通常的做法是在出行之前签署双方同意的《自驾游免责协议》,确认一旦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和人生伤亡,互不追责,这样的方式才可以避免出现上述那样的问题出来。

只是,你会签这样的协议吗?

一定要购买自驾游保险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按天、按人头计费的自驾游保险套餐,提供全面的意外风险保障,我每次出游都会购买这类保险,跟朋友一起自驾旅行,就更需要购买了,这类保险,可以由车主一起购买,费用分摊就可以。

我自己的做法

偶尔一两次我带着一家人出去旅行,带上一个朋友,那么车辆有关的费用,都不会让他掏一分钱,毕竟,能够让我愿意带着一起去冒险的朋友,关系一定很铁!

何况,不带人家,自己该花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一分钱也少不了,不如做个人情了。

如果是几个朋友拼车自驾游,我们通常是不让车主出油钱、过路费和停车费,由其他几个人分摊,不过车辆的违章罚单、保养、维修的费用,就由车主自己解决了。

我是元宝爸爸,亲子旅行家,多平台原创作者,分享专业的旅行、自驾旅行、亲子旅行经验和知识!欢迎关注我,留言咨询或讨论。本文系原创,抄袭必究!

土地增值税分期清算条件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清算流程: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的分配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分配

1、分期开发的,如果各期完工情况不同,应按建筑面积法对各期开发成本进行分摊

2、在同一期开发成本中,应按层高系数法对不同类型的房屋进行开发成本的分配

三、开发费用的分配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的分配

房地产企业在转让房产时缴纳的印花税因列入管理费用中,故不允许单独再进行扣除。允许扣除的只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能否在此项扣除,具体要看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核定允许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金额,按转让不同类型房地产收入与税金配比原则进行分配。

五、财政部规定的加计20%扣除数的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6号)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即加计扣除数=(土地款+开发成本)×20%。计算出加计扣除数后也按照层高系数法对已售的不同类型的房屋进行分摊。

六、汇总不同类型房屋的扣除项目金额

1、普通住宅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加计扣除。

2、非普通住宅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加计扣除。

3、商用房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加计扣除

七、计算不同类型房屋的增值额

1、普通住宅增值额=普通住宅销售收入-普通住宅扣除金额。

2、非普通住宅增值额=非普通住宅销售收入-非普通住宅扣除金额。

3、商铺增值额=商铺销售收入-商铺扣除金额。

八、计算不同类型房屋的增值率

1、普通住宅增值率=普通住宅增值额/普通住宅扣除金额。

2、非普通住宅增值率=非普通住宅增值额/非普通住宅扣除金额。

3、商铺住宅增值率=商铺增值额/商铺扣除金额。

九、查找土地增值税税率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十、计算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使用税率-扣除金额×速算扣除数。

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共配套设施取得补偿成本如何分摊

一、首次分摊

分摊内容:土地购置成本;

分摊对象:各类型开发产品、打算出租的和自用的开发项目、建成后产权属于企业、或产权不明确的、或打算有偿出售、或无偿赠送给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公共配套设施。

二、二次分摊

1、归集各分摊对象的直接成本,并按成本专属性将同栋楼或同一类型建筑物的相关成本拆分为共有成本和专有成本,如在同一开发产品中存在不规则建筑物且可能适用不同征免税依据的,可按层高系数法确定分摊系数。在剔除专有成本后,按共有成本按确定的分摊系数(面积或体积)对应进行成本分摊。

三次分摊:

分摊内容:土地购置成本和开发成本

分摊对象:各类分摊对象的已售和未售面积

分摊方法:按面积分摊法将前两步分摊的土地购置成本和开发成本在已售和未售面积间进行分摊;按各类型已售项目成本计算期间费用;按各类型已售成本计算可扣除税金及附加,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核算税金的,如无法准确核算各项目对应承担的税金和附加,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的规定按实际预缴的增值税对应的城建税和附加扣除,采用简易计税的通常可以准确按项目核算对应的税金,因此可按实际核算的税金附加扣除。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