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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关于公共配套二次分摊(公共配套设施二次分摊)

大家好,关于土增关于公共配套二次分摊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公共配套设施二次分摊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共配套设施取得补偿成本如何分摊
  2. 不动产权证共有宗地面积怎么分摊
  3. 小区地下空间纳入地面面积分摊吗
  4. 物业二次供水收费合理吗
  5. 高层住宅物业有权收取二次增压费吗是否合理

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共配套设施取得补偿成本如何分摊

一、首次分摊

分摊内容:土地购置成本;

分摊对象:各类型开发产品、打算出租的和自用的开发项目、建成后产权属于企业、或产权不明确的、或打算有偿出售、或无偿赠送给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公共配套设施。

二、二次分摊

1、归集各分摊对象的直接成本,并按成本专属性将同栋楼或同一类型建筑物的相关成本拆分为共有成本和专有成本,如在同一开发产品中存在不规则建筑物且可能适用不同征免税依据的,可按层高系数法确定分摊系数。在剔除专有成本后,按共有成本按确定的分摊系数(面积或体积)对应进行成本分摊。

三次分摊:

分摊内容:土地购置成本和开发成本

分摊对象:各类分摊对象的已售和未售面积

分摊方法:按面积分摊法将前两步分摊的土地购置成本和开发成本在已售和未售面积间进行分摊;按各类型已售项目成本计算期间费用;按各类型已售成本计算可扣除税金及附加,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核算税金的,如无法准确核算各项目对应承担的税金和附加,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的规定按实际预缴的增值税对应的城建税和附加扣除,采用简易计税的通常可以准确按项目核算对应的税金,因此可按实际核算的税金附加扣除。

不动产权证共有宗地面积怎么分摊

不动产权证上的“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计算方法:

一、:计算分摊系数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二、:各套房的公用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多层住宅的各业主对本栋楼所占有的读题使用权属于按份共有的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即指本土地使用权按份共有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依照本业主房产建筑面积占整栋楼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

小区地下空间纳入地面面积分摊吗

小区地下空间纳入地面面积分摊,是楼房中所有的属于公共设施的房间,都是包含在公摊里的。例如一栋高层的屋顶有消防水箱间,有电梯设备机房

物业二次供水收费合理吗

物业二次供水收费应该是按公共能耗费收的,合理不合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公共能耗费是允许在物业费之外另外分摊收取的,前提是物业费里没有包含公共能耗费。

你们那里的收费合不合理,就要看你们小区签订的物业合同有没有相关约定,物业费核算里有么有包含公共能耗费用,物业费里如果包含了公共能耗费用,物业公司就不能再另外收取二次供水费用了。反之,物业公司收费是合理的。

你可以到物业公司查看物业合同,也可以在物业公司的收支公示里查看有没有包含,如果没有公示费用的,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公示,不愿意公示费用和服务标准的,你可以直接投诉到住建局。

现在国家推行物业费一费制,即所有费用都包含在物业费里,包括公共能耗费用、电梯费用等等,以后只要交一笔物业费就好。

因为你表述的不太清楚,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小区的二次供水系统坏了,这个时候维修是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维修的,如果没有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不够,那么维修费用是要业主分摊的,物业公司是可以按实际费用分摊收取。

高层住宅物业有权收取二次增压费吗是否合理

不合理!完全没理由收费。高层建筑给水的二次增压,是高层建筑的必要设备,就像高层建筑的电梯,消防,通风,空调等设备,与物业管理毫无关系,只与类似于公共部分的用电电费有关,这个物业管理公司是不是想钱想疯了吧?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土增关于公共配套二次分摊和公共配套设施二次分摊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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