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源和电力领域中,经常提到的三种“能源”,分别是可再生能源、新能源、非化石能源,三者之间到底有怎样的关系和区别呢?今天我们就来一探究竟!
1.“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是相对于非可再生能源而言的,强调了该能源的充足性和可循环性,通常包括太阳能、水能、风能、海洋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不包括核能。
可再生能源的特点,主要包括可循环再生、充足够用、非石化属性、清洁性、绿色低碳等,因而广泛应用在发电领域(如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潮汐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空气和水的加热/冷却领域(供暖及调温等)、运输领域(如太阳能电池、光伏车站等),以及早期的典型应用领域(如水力驱动船舶运输、风车驱动提水、太阳能动力装置等)。
在2022年6月1日,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指出,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区位布局上,将在“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这在未来几年的发展中,将起到极其重要的规划引导作用,前景一片大好。
2.“新能源”
新能源,是相对于常规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等)而言的,故又可称为非常规能源,范围其实比较广的。但就开发利用情况而言,这类能源的开发利用并非特别成熟,有的还不错,有的则在初步应用或研究探索阶段。
新能源的“新”,是其重要特点之一,它还具有环保、可供永续利用、值得积极推广应用等特点,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核能,以及二次能源中的氢能等。
从历史宏观的角度来讲,新能源的“新”是具有时代属性的,也就是说,它是相对而言的、不断发展的。
比如,我们对核能的认识,就是存在一定争议的,有人认为核能是传统能源(如在我们国家规划教材《电气工程基础》中),有人认为是新能源(如在更广泛的普通观念中)。考量到核裂变能源的开发利用已经历了较长历史(在核电领域已发展了约70年),并日趋成熟、规模已经非常宏大,将其作为传统能源还是比较合适的;但另外一种核聚变技术或者一些新型的核电技术,则进展相对缓慢、仍有待研究,将其作为新能源技术,也是有据可依的,所以,核能具有双重属性、半新半旧。
可以预见,在未来不久的某一天,太阳能、风能、核能等将不再是“新”能源,因为这几种能源的开发利用特别快,发展非常迅速并日趋成熟,它们必然会演化的。
3. “非化石能源”或“清洁能源”
非化石能源,指非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经长时间地质变化形成,只供一次性使用的能源类型外的能源,可以包括如前述的可再生能源+核能,或者说可以包括前述的新能源+水能。
而清洁能源,指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不产生有害物质排放的能源,它并没有进行那么科学地界定,基本上等同于非化石能源。但对于核能是否存在污染,是否属于清洁能源的问题,不同国家或机构可能持不同观点,但是,总的来讲,尽管核能存在辐射问题和核废料问题,核能更倾向于符合清洁能源的范畴。
对于二次能源中的“氢能”,因为开发研究强度大、在积极推广中,所以多年来一直是研究热点,很多时候也将其和各类一次能源同台探讨。鉴于它的这种重要地位,一般也对其进行能源属性的归类划分,它同属于以上三种能源的范畴,但应该首先明确其二次能源的属性,及其制备过程中的能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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