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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
一、清算单位
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分期开发的项目一是以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工程施工许可证”作为分期的标准;二是以“销售许可证”作为分期的标准。
二、清算条件
1、强制性清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清算时限: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2、选择性清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①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③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④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清算时限:对于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已确定需要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清算或不提供清算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应报送的资料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书面申请、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②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③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④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四、确认收入
1、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调整了收入项目名称,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至《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中,均增加了“视同销售收入”数据列。
2、确认收入时,应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不同类型房地产是否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3、确认收入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4、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五、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房地产开发的成本:纳税人房地产开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放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费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7)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包括:
(1)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2)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1、2项规定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1、2项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不再考虑利息的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改增后不包括增值税;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准确计算的,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5、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可按1、2项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予以扣除。
土地保险一亩地应缴纳多少钱,能获赔多少钱需要注意些什么
由于各省份的情况不一样,各有千秋,土地最终是国家所有,国家分配给我们是让我们生活更美好;农民有了土地可创收,增收入,我国是农业大国,如何让有限的土地资源最大化,当然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灾害,是我们下可遇测的。
所以土地上上保险是最好的保掌,比如我们江西为例:农村土地保险,是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农民操,增加扺抗风险意识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保险险种,入保后,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微赔偿,种值不同有所不同赔偿:
以水稻为列,一亩水稻田向保险公司交14元种植保险费,其中中央财政补贴7元,省政府补贴3.5元,农民个人出3.5元,如果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绝收或超低收,可向保险公司2OO元补偿!
哎,其实保了保险也不要有自然灾害,没有灾害,收成更高,收入也更高,买得是安心,我们国家非常关注土地,我国还是人多地少,珍惜每一块土地,让我们建设更好的未来!寸金寸土,我拥有就要让每寸土地发光发热,美好人民越来越富有…
村民小组土地租金该怎样分配
林业无纸笔长期在基层林业站工作,接触最多的就是关于集体收益分配问题,如集体山场租金、土地租金、集体山林采伐收入、集体统管林木采伐收入等再分配。下面提供本地的一些做法供参考。
(讨论分配问题)
组集体山场、土地租金如何再分配?村民小组集体山场、田地租金收入是指山场、田地过去一直属于组集体所有,其使用权未分配到具体农户,通过向外发包方式收取租金的收入。
这种发包出租收取租金都必须是经过村民小组开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同意的,收入是公开的。收入用途也必须通过会议表决,有三分之二户主同意。通常用金有两种方式:①部分或全部用于组集体公益事业,如修桥补路等;②分配给全体成员。分给全体成员依据现有人口数,只要是本组村民就人人有份,且数量一样。
同样,涉及组集体山林木材收入,也是按此分配。
(分配前公示)
原权属是个人的,后由集体统管的山林采伐收入如何分配?81年山林到户后,到九十年代前后,很多地方又将分到户的山林统一归集体管理和经营。到目前或之前,林木成熟,需要采伐转化资金收入,这部分收入如何分配往往争议很大,是按现有人口分配?还是按81年老人口分配呢?
经过反复争议讨论后,我们的做法是:81年老人口(有的已经去世)分配30%,现有人口分配70%(即81年前出生,目前还在本组生活的分配100%)。
农村利益分配问题是大问题,农民普遍具有“不患寡而患不均”思想,因此平衡好各方利益,农村才会和谐。(公示解读)
谢谢阅读点评一一林业无纸笔。商业房与住宅房开发地价怎么分摊
商业房和住宅房的开发地价是根据需求和市场情况来划分的,一般情况下,商业房的地价会比住宅房的地价更高。这是因为商业房的投资回报和风险更高,而且商业房所需的配套设施和服务更多,需要花费更多的资金来建设。因此,商业房所占用的土地的价值也会更高。另外,开发商的利润也是影响地价分摊的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按照市场需求和风险来划分商业房和住宅房的用地比例,然后根据比例来分配土地的价值。如果该地块的商业房需求比较高,开发商也会根据市场情况来灵活调整土地价值的分摊比例。
自己实际承包的土地和土地确权证书上写的相比少了三亩,该怎么办
我认为这次土地确权登记的目的是为将来土地大流转、大承包留有依据。不管谁来承包都以确权证上的亩分计算租金,这样农户就虚报不了亩分,承包人也不担心出冤枉钱了。还有就是为着划片进行平整土地,小坵迸大坵便以耕着留下依据。至于个别农户的亩分有出入,政府已将测量的图片与数据发回农户进行了多次核实和纠正,还有差错的话只能怨自己没配合好这次土地确权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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