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土地增值税独立分摊和土地增值税允许单独扣除的税金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土地增值税独立分摊以及土地增值税允许单独扣除的税金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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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分摊和汇算清缴什么意思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汇算清缴是指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通常没有银行账户,不单独设置账套,不设置会计部门和人员。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独立商铺有公摊面积吗
有公摊面积。
独立商铺公摊面积计算方式: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2.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3.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4.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独立商铺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与幢房屋不相连的公用建筑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房屋分摊面积与公摊面积有何区别
二者是有区别的。分摊面积是指房屋建筑面积/容积率,而公摊面积是指房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公摊面积包括安装电梯、管道及空间、楼梯走道间、变电室、公共门厅、值班警卫室、共用墙体,等等。
房屋分摊面积是指该土地使用者持有的证书附页宗地图内所有有产权住户共同分摊的土地面积。
我公司是总公司,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怎样建账
分公司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建账核算,单独核算,单独报税。和子公司不同的是,它没有实收资本,总公司给分公司的款项一般在公司的往来账上反映,如“其他应付款——总公司”等。所得税的缴纳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机构均由二级分支机构集中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按照财预[2008]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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