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土地分期开发土地成本分摊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土地分期开发土地成本分摊方案,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土地分期开发土地成本分摊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的是什么土地
- 老人去世集体土地征收该如何分配
- 农村户户通的费用分摊和道路标准是什么
- 土地确权是怎样确权,是按原先分的地算还是按后量的算
- 土地保险一亩地应缴纳多少钱,能获赔多少钱需要注意些什么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的是什么土地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的是什么土地?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含义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三大类。其中,经营性用地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一般包括:(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我们过去常说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就属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二、新土地管理法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规定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这次土地管理法修改,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做了较大变动,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的,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将土地交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且,使用者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可以转让、互换或者抵押该建设用地。
三、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思考
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允许入市,对目前土地供应格局将产生影响,尤其是对一些土地资源紧张、土地市场较热的城市,用地相对紧张的局面将得到一定缓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可为集体土地市场化、多元化,营造符合市场发展的基本环境,土地将会出现一个真实的市场供求价格,这会有利于土地价格的理性回归。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将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提高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也会相应增加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
尽管入市有许多好处,但对可能出现的不合理因素也要警惕。要避免出现以长期租用土地的方式规避土地征收的情况发生,因为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支付的租金远低于征收补偿费用。新法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最高年限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根据《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22号)规定,长期租赁具体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我国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也就是说,租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最长期限是20年。到20年之后,如果变更合同内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是不是还可以继续承租?如果可以继续承租,是不是就会出现以长期租用土地的方式规避土地征收的情况?所以,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使农民能够真正享受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好处。
老人去世集体土地征收该如何分配
第一,按照顺位继承原则,直系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按照你说的实际情况,你父亲和叔叔可以在财产继承的时候多分但不能消灭你姑姑(一定是老人的亲生女儿)的继承,只能说少分点。第三,姑姑生前未要求,则视为自动放弃,且其子女为第二顺位,在财产继承顺位上本就不应优于第一顺位。第四,他们要闹的话,呵呵,就闹吧,无论怎么闹损失自担。
农村户户通的费用分摊和道路标准是什么
户户通工程因各地具体的政策不尽相同,以及具体所承接的项目不同,有需受益群众集资或筹劳的,也有完全由项目资金实施的。一般情况下,若是以承接的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的,就需要受益群众集资或筹劳,具体的筹集标准视资金的缺口而定。
就笔者当地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实施的户户通工程而言,一少部分是承接的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等项目不需要群众集资或筹劳,大部分是财政“一事一议”项目需要群众集资或筹劳。
笔者当地财政“一事一议”项目实施的户户通工程,财政只解决路面硬化的钱,路基部分由群众自行解决,若路基本身较宽且平整度较好,群众基本上不会集资,只需组织几个人适当平整一下即可。若是涉及路基拓宽,占用了他人土地要补偿的需受益人集资补偿,动用了机械来平整基础的也需受益人集资支付相关费用,至于各户具体支付多少,要视应支出资金的多少与受益农户的多少来计算,但总体而言,群众不会集资太多(笔者这里最多的好像是人平也才百来元,出力的相对多一点)。当然,若是提高建设的标准或加宽道路、修建会车场等,另需筹资,人平集资又要相对高一点。
道路的具体标准,一般来说宽度至少3米以上,混凝土标号为300、厚度为20厘米。为了确保建设的质量,笔者当地由村集体出资请监理单位,并由第三方机构对建设质量进行检测,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予验收。当然,在建设的过程中群众有监督的权利,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可以及时向当地村里和乡镇进行反映举报,并要求整改。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土地确权是怎样确权,是按原先分的地算还是按后量的算
我是做这项工作的,我给大家解释这个问题,一定会让你豁然开朗。
首先土地确权证书上的面积主要就是两个,一是二轮台账面积,二是实测面积。国家特别作出规定的是,采用二轮台账面积确权的,必须要经过全体村民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到实际操作时,至少以每户一个代表达到全村三分之二以上户同意时,才能采用二轮台账面积。
如果大家种地我相信都有这样的经验,明显是实际测量的面积或者总面积都比二轮台账面积,所以一定会占便宜,这样想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大家要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的地多了确权面积多你当然愿意,那别人少了别人同样会提出质疑,要求找回自己的地。当总体农户发现大部分实测面积都多时,就也会有相当一部分人实测肯定会少,说明如果实测多出来的部分不属于你的承包地,强行确权就会产生矛盾。实测多的地有的是占有其他农户的承包部分、有的是开荒地、有的是各种形式的拓宽地,多出来的地有可能不属于集体土地,归属的权利人是不一样的,所以实测面积多又想确权的除非对方明确说不要才行,但是通过大量的工作发现,几乎没有不要的,也就是说实测确权的并不多,各种各样的矛盾太大。
所以说其实确权还是回归到一个最本质的层面,分你多少确权多少怎么说也是没问题的,分你多少这个数字其实就是台账,即使按实测面积确权也是这个道理,实测地块面积有多余部分的,需要根据二轮台账去比对后调整地界,进而达到没有矛盾的目的。
所以如果按二轮台账面积确权,就是照着账本来,实测的面积可以比对,如果实测和账面几乎面积一一致,没有任何问题;如果账面1亩,实测2亩,很可能是实际的2亩有别人的地,需要找到相关方实际核实后,把地界调整成1亩,这个时候你就发现其实按实测还是按台账根本没啥区别。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道理,账面少,实测多,实测多于账面的部分就算你能种,不代表就能确权,能确权的就是账面那点地,否则就是人为在制造矛盾。
那么有农户问了,实测有什么用,照着账面抄不就行了?
这个问题我给大家说一点比较容易懂的,首先确权是需要把每个村的地块成图化管理的,还要采集坐标数据后制成电子加纸质的档案,测量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资料,比如坐标、地邻、位置等信息。
第二账面是人为形成的,人为的东西不能说公信力就是特别强。账面上的每一块地都需要反映在实际中,就是说通过实际测量去具体定位账面上的地,不是嘴上说有地或者账面记载有地就直接确权。
第三实际测量的目的还有就是结合台账去进行公示,如果都正常进行公示,允许每家每户查询公示信息,指出其中的问题,就不会存在糊涂账,也会把确权这项工作干的明明白白。公示过程会把涉及到地的所有信息都显示明明白白,至少要求两轮每轮最少7天的公示期。公示重要的两个数据就是台账面积和实测面积,单纯用台账公示没有任何意义。
总结起来就是说,土地确权面积这个问题,不管按哪个面积,只要保证确权后每块地或者地块总面积不少于原先分地时的面积就可以,就是这么简单。
土地保险一亩地应缴纳多少钱,能获赔多少钱需要注意些什么
由于各省份的情况不一样,各有千秋,土地最终是国家所有,国家分配给我们是让我们生活更美好;农民有了土地可创收,增收入,我国是农业大国,如何让有限的土地资源最大化,当然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灾害,是我们下可遇测的。
所以土地上上保险是最好的保掌,比如我们江西为例:农村土地保险,是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农民操,增加扺抗风险意识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保险险种,入保后,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微赔偿,种值不同有所不同赔偿:
以水稻为列,一亩水稻田向保险公司交14元种植保险费,其中中央财政补贴7元,省政府补贴3.5元,农民个人出3.5元,如果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绝收或超低收,可向保险公司2OO元补偿!
哎,其实保了保险也不要有自然灾害,没有灾害,收成更高,收入也更高,买得是安心,我们国家非常关注土地,我国还是人多地少,珍惜每一块土地,让我们建设更好的未来!寸金寸土,我拥有就要让每寸土地发光发热,美好人民越来越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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