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图解研发费用分摊原因分析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图解研发费用分摊原因分析的知识,包括图解研发费用分摊原因分析报告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研发经费如何统计准确
1企业在执行研发经费统计核算时,对于直接发生的研发支出应采取直接对应核算方法。
2对于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多个研发活动的,应按照项目进行分别统计各类费用,确保费用合理准确。
3对于无法明确分配的,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开发活动成本中。
请问研发部门发生的费用该如何做分录呢
一、研发费用如何做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借: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2、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能确认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3、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应当将其所发生的研究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4、企业发生研发支出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二、在我国,研发费用会计处理也经历了这三个阶段,其历史沿革表现如下:
1.资本化阶段。我国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第27条规定:“在会计核算上,购入或按法律程序取得的无形资产支出通常都予以本金化,在企业的各受益期内进行分摊”。因此,此阶段我国对研发支出采取的是一种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方式。
2.全部费用化阶段。我国2001年1月1日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为基础进行确认;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发费用?在该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专利权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发费用资本化”。由此可见,在这一阶段,研发费用被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部分资本化费用阶段。2006年2月25日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符合相关条件时,可进行资本化处理,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可知,新准则对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纳的是有条件资本化方法。
研发费用资本化是什么意思
研发费用资本化指的是将企业在研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照一定规则计入企业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中,使这些研发费用能够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对企业产生收益,并通过折旧或摊销等方式进行分摊。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研发费用是当期的成本支出,会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表中,降低当期的净利润。而将研发费用资本化,则可以将这部分费用转化为长期投资,使得企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受益,同时可以平衡当期的财务报表,提高企业的财务指标。
需要注意的是,研发费用资本化并非适用于所有企业和所有研发项目,资本化的具体规则和要求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且需要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进行研发费用资本化需要权衡成本与效益,避免出现虚高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情况,导致企业长期盈利能力的下降。
研发费用是管理费用的明细,怎样归集呢
一、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方法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时,近三年研发费用需要达到所规定的标准,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对研发费用进行调整呢?笔者简单介绍三个个方法,以供企业合理选择适用:
1、建立“研发费用”为一级会计科目的核算体系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一般企业大都把研发费用设置为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在此情况下受制于管理费用不能过大,否则会与集团财务预算冲突或者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很多企业通常都不太便于把所有研发费用全部归集在管理费用科目之下。
而如果把“研发费用”设置为一级会计科目,二级科目按照八大类费用项目核算,三级科目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这样整个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就能科学地建立起来;不需要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当期结平,对企业损益也没有影响。
如此核算,日常会计核算中就已经把研发费用自动归集了,实属一劳永逸之策。
2、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辅助账诚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在本质上有很大不同,口径也明显不一。
如果企业确实不能把“研发费用”设置为一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从专业的角度看也能理解。
那么企业就应该在“研发费用”辅助账上下功夫,但要做到“合理”、“规范”、“清晰”,具体情况因企业而异。
3、建立“研发费用”一级核算与辅助账相结合的方式有的企业靠以上任何一个单一的方法往往无法实现“合理”归集研发费用,那就结合以上两种方法试试吧,当然研发费用数据不能重复或者有矛盾。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研发费用调整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与已申报研发费用数据的统一性按照国税函[2009]203号文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期间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时至今日,2008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连续申报了2008、2009、2010三年的研发费用数据,而且有据可查。企业本次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研发费用调整中,就要重点关注一下已经向税务机关申报了的研发费用数额,否则容易引起自相矛盾的情况。
毕竟各省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也是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机关之一,如果有矛盾,被查的几率很大。
特别是已经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高新企业,再次调整研发费用的余地更有限。
另外,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往往都要按季度、月份向各地科技部门或者园区管委会报送高新企业相关数据,比如:产值、知识产权、研发费用等项目,本次对于研发费用的调整也应顾及到原已申报数据。
2、研发费用的调整应与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等要素统筹考虑高新企业复审各要素是有密切联系的,不能孤立的调整一个因素,应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这种调整才更有效率、科学,也更能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本质特点。
3、跨期的研发项目费用的问题企业的研发项目通常都包括两种:当年完结的和跨年度的,跨年度的研发项目在核算研发费用时,应密切关注研发费用预算与研发项目验收报告,以合理分摊各年度的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包含哪些
研发费用也就是研究开发成本支出。
我国会计和税法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包括内容的规定不完全一致。
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对研发费用的构成虽然没有指明具体包括哪些,但指明了研发费用归集的期间。
1、薪金、工资以及其他人事费用。
2、材料成本和已消耗的劳务。
3、设备与设施的折旧。
4、制造费用的合理分配。
5、其他成本。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