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固定资产分摊按年分可以吗,以及固定资产按几年摊销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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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完成后,还会重新分配土地吗
农村耕地的确权以及再次分配是三农里面较为火热的话题。很多人都在问,土地确权之后是否还会重新分配耕地。只不过,根据当前的农村政策,在2057年之前,不会进行农村耕地的打乱之后的第三次重新发包,而是会维持现有的承包现状。
现有的土地承包是维持在1997年底进行的农村第二轮土地发包签订的承包合同的分配原则,并且还有附加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支持。正常情况下,二轮土地发包的截止期限是2027年,还有接近10年的时间。很多1998年之后出生的人口以及后迁入村子的外来人员以及那些婚嫁妇女来说,都想着在二轮土地发包之后能够重新分配土地、得到自己的承包地。
但是在十九大上,提出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在延长30年”的土地承包意见,这就意味着在2027年二轮土地发包到期之后,还是会延续二轮土地发包的现状至2057年,在2057年之前不会再次分配土地。特别是在2018年的土地确权的基础之上,更是强调了十九大上提出的土地承包建议。如果在二轮土地发包到期之后打乱重新分配,那么2018年的土地确权成果就被推翻了,会对确权消耗的资源、人力造成大量的浪费。所以,在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只需要拿着确权证书去更换一下承包合同就可以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土地的农村人口就一直没有土地。可以通过村民大会要求将机动地进行发包给无土地的人口;同时,也可以采取承包村子里的荒地、荒山等进行种养业的发展或者流转其他人的土地进行种植。
因此,土地确权之后不会出现土地被打乱之后重新进行分配的可能。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固定资产折旧是调增还是调减
固定资产折旧是调增还是调减?
个人理解,咨询的应该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有可能调增,有可能调减,也有可能不需要调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而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应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两者可能会存在时间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企业应当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于企业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作出调整。这个调整有可能是纳税调增,也有可能是纳税调减。
例1:企业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购入的电脑等办公设备按5年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对于2019年度购入的电脑等办公设备,希望享受财税〔2018〕54号规定的税前一次性扣除的优惠政策,这时就可以依据规定,对于当年购入的电脑等办公设备余值全部做给税调减处理。
例2:企业办公楼在会计核算时按15年期限计提折旧,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不得低于20年。这样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企业应当按税法不低于20年的规定,对于多计提的折旧作为纳税调增处理。
例3、企业办公楼在会计核算时按20年期限计提折旧,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不得低于20年规定一致。这样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企业对于办公楼的折旧就不需要作纳税调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购买固定资产会影响利润吗
购买固定资产当月不会影响利润,但从下月起会影响利润。
对于固定资产而言,需要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一定的方法计提折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因为固定资产是生产用的,是有成本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是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的,根据权责发生制,如果在购买时一次性计提折旧,则会导致当期费用很高,利润减少,而以后年度利润高估,所以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在使用寿命摊销。
何时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当月增加当月不计提折旧,下月计提折旧。所以,从购买固定资产的下月起,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费用,从而影响利润。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哪些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四种:
1、年限平均法(也叫直线法)
2、工作量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
4、年数总和法
二、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的折旧计算在考试中较少考到,但是这两种方法的优缺点我觉得非常重要,对于正在考会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的同学来说,需要掌握。1、年限平均法的局限性
(1)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前期工作效率相对较高,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也就多;在其使用后期,工作效率一般呈下降趋势,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也就逐渐减少。年限平均法没有考虑这些因素,明显是不合理的。
(2)固定资产在不同的使用年限发生的维修费用也不一样。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将随着其使用时间的延长而不断增加,但平均年限法也没有考虑这一因素。
(3)如果固定资产各期负荷程度不同,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时,则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计提的折旧额与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也不相符。
2、工作量法的局限性
工作量法把有形损耗看作是引起固定资产折旧的唯一因素,但无形损耗也是客观存在的,固定资产即使不使用也会发生折旧,使用工作量法难以在账面上对这种情况作出反映。
三、考试中最常见的两种折旧计算方法在会计各类考试中,最常见的考题就是关于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的计算。所以,我们仅就这两种折旧计提方法进行举例。
1、双倍余额递减法
(1)定义: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从定义看,有点抽象,但是通过这几个公式,就会直观多了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2)举例:甲公司某项设备原价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甲公司没有对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年折旧率=2/5*100%=40%
(注:这个地方,如果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那么年折旧率为2/10=20%,以此类推)
第一年折旧额:100*40%=40(万元)
第二年折旧额:(100-40)*40%=24(万元)
第三年折旧额:(100-40-24)*40%=14.40(万元)
从第四年开始,改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第四年、第五年应计提的折旧额分别为:
(100-40-24-14.4-100*5%)/2=8.3(万元)
注:在计算第四年和第五年的折旧额不要忘记减掉净残值。
2、年数总和法
(1)定义:年数总和法,也叫年限总计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份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2)举例:接上例题
第一年年折旧率:5/(1+2+3+4+5)=5/15
第一年应计提折旧:100*(1-5%)*5/15=31.67(万元)
第二年应计提折旧:100*(1-5%)*4/15=25.33(万元)
第三年应计提折旧:100*(1-5%)*3/15=19(万元)
第四年应计提折旧:100*(1-5%)*2/15=12.67(万元)
第五年应计提折旧:100*(1-5%)*1/15=6.33(万元)
注:年数总和法在计算每一年的折旧时,注意是用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的差再乘以年折旧率。这也是考试时经常出错的地方。
请问记入无形资产的财务软件摊销年限为几年
财务软件应计入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分两种情况确定:第一种情况,如果只是财务软件,记入无形资产第二种情况,如果随同计算机购买的财务软件,记入固定资产。确定的法律依据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文)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两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文)明确规定,企业购入的计算机应用软件随同计算机一起购入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单独购入的,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合同规定的收益年限进行摊销,没有规定有效期限或收益年限的,在五年内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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