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固定资产分摊如何做账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如何处理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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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地分配自己的资产
这个问题需要好好的回答,先看看自己有多少资产,资产如何分配是大多数超过一定年龄应该考虑的问题,资产分配不好,以后还是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其实分配资产也是一种理财方式,下面分析一下如何分配资产,就假如自己在女一千万现金应该如何分配,只是代表各人见解,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是先拿出一部分钱去置办不动产,不动产有房产和门面,毕竟这一部分钱不多,只能先这样,但是前提是自己在四线城市,房产价格不要太高,这一部分是房产自己住,但是门面要出租出去,现在这个社会门面价格是一天比一天高,所以要把门面出租出去,购买门面的钱总有一天会回来,如果自己有更好的门路,可以自己去找别的门路,但是要学会让钱生钱。
第二部分拿出来一部分给自己的父母,没必要太多,够自己父母生活就行了,可以给父母存起来一点,给的多了父母不会要,另外怕钱多了,会上当受骗,现在电视上很多老年人被骗。
最后一部分要留给子女,大部分人可能会存进银行,但是银行的利息太低,现在又很多保险行业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利息很高,这个可以考虑,但是要找个靠谱的,自己信的过,可以把钱放进去,因为有很多是交够多少年,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福利也不错,但是需要谨慎。
这是我的方案,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相互交流。
如何处理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这个问答是关于(财税〔2018〕5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概念!
楼上一名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都能把概念颠覆,出现明显的错误!笔者借此问答,将有条件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处理做详细介绍!
一、具体规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9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会计处理的难点及注意事项由于新规允许条件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具体执行时,容易脱离固定资产传统核算规范!笔者建议,无论是否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均应该先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然后再通过“累计折旧”一次性转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三、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会计处理例:2019年5月1日,某企业新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新型设备一台,不含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3万元。
1、笔者不认同的会计处理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1000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0
贷:银行存款1130000
这样的处理方法,脱离了固定资产传统核算方法!特别是固定资产管理或许出现重大盘损,对固定资产的监管出现重大缺失!
2、笔者建议的会计处理购进时
借:固定资产—新型设备1000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0
贷:银行存款1130000
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借:管理费用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3、税法允许与内部核算虽然税法规定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但是企业内部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二者之间必然出现重大差异。会计主体应该慎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处理!
四、综述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本质属于条件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概念。采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处理,依然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规范进行!会计处理方法建议用上述第2种。会计主体是否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处理,应该根据会计主体的实际情况合理做出选择!
如何做一个公司的税务筹划呢
税务筹划,可以从节税的角度来说,6个方面,2020年很实用,手把手教你操作:
1、年会礼品发放,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
企业在业务宣传、年会、促销会等活动中,都会给到场人员给予一些礼品的发放。
那么,对于企业所发放的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业务描述
某城市综合体,在开业期间,对前来光顾的客户微信扫码关注,便可以领取一份礼品。
那么,对于公司给客户随机发放的开业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解析,对于公司在开业期间给前来光顾的客户所赠送的礼品,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如果企业赠送的不是“礼品”,而是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工资与年终奖,如何分配?个人所得税最少?
2019年1月1日开始,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纳,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对于个人取得年度收入如何划分综合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励?个人所得税最少呢?
业务描述
张三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0万元,可在税前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共计5万元,年终公司发放奖金4万元。
那么,张三2019年如何分配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最少?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对于个人在一年中取得的综合所得与奖金,由于其缴纳的形式不同,结合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式,得出综合所得与奖金分配临界点如下:
3、员工福利发放,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
咱们中国人是一个非常注重节日的国家,中秋节、端午节、春节,都会给员工发放一些福利,那么,对于企业给员工发放的福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业务描述
2019年中秋节嘉诚公司给员工每人发放了一盒月饼,月饼单价500元每盒,员工在领取月饼时,在发放表上签订。财务在列支福利的账务处理中,将发放表附在记帐凭证后,这样一来,公司给员工发放的节日福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2012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的“所得税相关政策交流”在线网友回复中体现:
[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非人人有份)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解析,对于企业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给员工发放的月饼,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改变一下处理方式,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如:月饼是在员工会餐时吃掉的,同时,财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凭证与摘要显示“员工会餐购月饼一批”,这样一来,月饼就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同一盒月饼,不同的表现形式,就有不同的纳税结果。
4、员工旅游奖励,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
企业为了激励员工,花样也是多种多样,有物资奖励、有股权激励、旅游奖励也是非常普遍,可是,面对旅游奖励是否存在涉税风险呢?
业务描述:
某汽车4S店为了激励销售顾问完成销售任务,对达成年度销售目标的销售顾问,公司免费提供欧洲7国游,同时,可以携带家人一同出国旅游。
那么,对于公司提供的奖励福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文规定: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公司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也就是说,公司对营销人员进行的旅游奖励,应该根据所发生费用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员工家属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如果公司组织参观的是一些“革命纪念馆”、“毛泽东故居”等具体教育意义的地方,则属于“红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经费,这样一来,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5、如何通过“差旅费”进行个人所得税节税筹划?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员工出差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殊不知,就员工出差还这项业务,还能够发挥纳税筹划的效果。
业务描述:
王成是销售部经理,一个月几乎有20天在全国跑业务,一份付出一份回报,每个月的工资也在3万元左右。每个月财务在发工资时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让王成很是头疼,总想找办法避避税。
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筹划一下吗?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差旅费津贴、误码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由于王成的工作性质,长期在外出差,公司可以按以上方法进行筹划的纳税筹划:
1、将原来工资每月3万元,降低至每月1万元,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免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而且工资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之后,个人所得税已经很少了,几乎可以忽视不计;
2、其他工资,以出差补贴的形式给到王成(当然,公司得有出差补贴标准,如:1000元/天),由于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样一来,王成的个人所得税将得到极大的降负。
6、员工车辆补贴,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
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公务车已经不再成为企业的必须品了,随之而来的却是公务用车补贴,对于公司用车补贴,在税收缴纳上有何规定呢?
业务描述:
张三是嘉诚公司的总经理,在日常对外接洽业务中,公司未备置公务用车,每月按3000元标准报销公务用车补贴,报销形式为油料费、维修费等。
那么,对于张三报销车辆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相关规定
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政策解析:
在现实工作中,车辆补贴有多种形式,如:1、报销油料费;2、按实际公里数补贴;3、员工将车辆租赁给公司使用等。
往往我们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形式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只是在个人所得税缴纳扣除标准上不同的地区有所区别。因此,企业给员工报销的车辆补贴一定要考虑个人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如果想要规避掉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员工可以把私家车销售给公司,这样一来车辆所消耗的费用就跟个人没有关系了,属于公司的公务用车费用,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如何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一、大致环节: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如果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实际会计实务要求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中。而总账中的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的数额抄过去。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个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如果业务相当大。也可以一天一编的。二、具体内容: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就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2、月末还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的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实际是地税这一块。就是提取税金及附加,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有税务决定。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个分录。第一个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第二个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计算方法,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然后做记账凭证。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所得税虽然和利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相等的,采用纳税影响法时,存在时间性差异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不相等的。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附账款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料,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是指总账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记的数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附加等)的发生额(发生额是指本月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该根据每一个月在国税所抄税的数额来确定.因为税控机会打印一份表格,上面会有具体的数字。5、装订凭证?填写报表附注?进行财务分析。6、注意问题:a、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b、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三、报表问题:企业会计报表包括四个报表,除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外还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而利润分配表只需要在年末编制,因为只有在年末企业才会对所盈利的利润进行分配。而现金流量表只是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而进行编制,不同地区不同省要求不同。在四月年检时税务部门会要求对你提出要求的。(管理,财务,营业,制造等费用月末没有余额,结帐方法采用表结法下,损益科目月末可留余额;制造费用如果有余额,是属于在产品的待分配费用,在负债表上视同存货。)你要看你在利润表有的东西,只要你的账上有你就结转利润,这样不容易错,利润表的本年利润要和资产表的相吻合。
细节补充: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报(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才在国税办理;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在地税报2、月末认证(进项税);月初抄税(销项税)3、以工资为基数100%,福利费为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费2.5%,(税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缴拨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4、三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5、流通企业运输费,装卸费,合理损耗,检验费均计入营业费用,工业企业计入成本6、单位无工会组织的?不能计提工会经费?更不必计提后再调整。所得税只须每季提一次就可?不需每月计提。7、现金一般从“基本存款户”中提取,一般规定结算帐户不能提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方可。8、差旅费的开支范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邮电费,行李运费,杂费。9、出纳日记账保存25年。出纳工作:
一、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领取。二、负责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管理。三、做银行账和现金账,并负责保管财务章。四、负责报销差旅费的工作。1、员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须填写借支单,然后交总经理审批签名,交由财务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出纳发款。2、员工出差回来后,据实填写支付证明单,并在单后面贴上收据或发票,先交由证明人签名,然后给总经理签名,进行实报实销,再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给予报销。五、员工工资的发放A现金收付1、现金收付的,要当面点清金额,并注意票面的真伪。若收到假币予以没收,由责任人负责。2、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3、把每日收到的现金送到银行,不得"坐支"。4、每日做好日常的现金盘存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做好现金结报单,防止现金盈亏。下班后现金与等价物交还总经理处。5、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或汇兑手续。特殊情况需审批。6、员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总经理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B银行账处理1、登记银行日记账时先分清账户,避免张冠李戴。开汇兑手续。2、每日结出各账户存款余额,以便总经理及财务会计了解公司资金运作情况,以调度资金。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结报单。3、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不得随意乱放。4、公司账务章平时由出纳保管。C报销审核1、在支付证明单上经办人是否签字,证明人是否签字。若无,应补。2、附在支付证明单后的原始票据是否有涂改。若有,问明原因或不予报销。3、正规发票是否与收据混贴,若有,应分开贴(原则上除印有财政监制章的财政票据外,其余收据不得报销,也不得税前扣除,钟书补充)。4、支付证明单上填写的项目是否超过3项。若超过,应重填。5、大、小金额是否相符。若不相符,应更正重填。6、报销内容是否属合理的报销。若不属,应拒绝报销,有特殊原因,应经审批。7、支付证明单上是否有总经理签字。若无,不予报销
未分配利润算资产吗
未分配利润不算企业的资产,算企业的负债。
我们知道,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企业从收入中扣除了所有的成本、费用、利息及股利支付之后,剩下的就是留存利润,列入资产负债表,并累积到股东权益中。
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关系为,资产=负债+股东权益
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作为资产,是企业的权利。
股东权益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为什么说未分配利润不是资产,而是一项负债?
1、未分配利润不具备资产的基本属性,是资金来源。
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如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固定资产等。未分配利润是股东的权益,而非全部投资人的权益。
也就是说,资产是资金占用,负债和股东权益是资金来源,即企业资产占用的资金分别为债权人投入和股东投入。
2、股东通过购买公司的股份或股票成为公司的所有者。
股东权益代表着公司的长期资金(资本)的来源。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被称为股本和储备资金,其中有两个重要的项目是股本和留存收益,而股本是股东发行的股份,留存收益是公司留作发展再投资的留存利润。
3、未分配利润相当于股东再投资给公司的资金来源。
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状况下,公司每年都会留出利润的一部分用于公司业务拓展和对外投资,以谋求公司的持续发展。而股东允许公司将利润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作为股利发放,其未发放的股利,就相当于股东将未分配的股利这笔钱借给了公司。
因此,留存利润是公司的一种负债,而不是资产,被列在了资产负债表上。
4、未分配利润是一种收入准备金,它既可以用来给股东分派股利,也可以用于公司的其他用途。留存收益是表现公司自筹资金以确保企业经营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公司满足股东发放股利的要求后可用于再投资的利润越多,公司状况也就越好。
比如,某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经股东会研究确定,将该部分净利润按40%(400万元)为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其余的60%(600万元)加以前年度留存利润留在公司用于公司未来的经营资金和项目投入。
从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出,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是全部归属于股东的权益,如果股东会决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全部分掉,那么企业应无条件地支付给股东,则企业就减少了这部分的资金来源,也同样可以看出,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的一项负债,是长期负债。
总之,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的一项负债,而非资产。是股东借给企业用于补充经营资金,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投入。当然,企业的未分配利润越多,说明公司的整体运行状况也就越好,股东也愿意投入更多的资金。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关注更多财经话题。
2020年11月3日
关于固定资产分摊如何做账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