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固定资产分摊处理分录这个问题,想问下固定资产价值重置后应该如何做分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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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固定资产价值重置后应该如何做分录
我把你的固定资产重置理解为固定资产大修:
不知道这样是否合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条例》第七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因此,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账务处理应当按照以上法律法规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sap的长期待摊费用如何做分摊
一、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二、每月的摊销分录是:借:管理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贷:长期待摊费用三、《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对第四项“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税法暂未明确。
摊销本月应负担的书报费的会计分录应如何
会计分录如下:
如果是生产用固定资产借: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如果是管理类固定资产借:管理费用贷:累计折旧
1、无形资产摊销一般是计入当期损益,自用的无形资产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累计摊销2、如果是出租的,就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3、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实现,那么就要计入产品的成本。借:生产成本(等相关科目)贷: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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