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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小区公共能耗分摊表(四川小区公共能耗分摊表格)

本文目录电费公摊怎么算公共能耗费该不该业主承担小区公摊电费是怎么计算的住宅公共能耗一般是多少新的住宅项目。...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四川小区公共能耗分摊表这个问题,四川小区公共能耗分摊表格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电费公摊怎么算
  2. 公共能耗费该不该业主承担
  3. 小区公摊电费是怎么计算的
  4. 住宅公共能耗一般是多少
  5. 新的住宅项目,公共能耗分摊以什么样的标准向业主收取呢

电费公摊怎么算

公摊电费=各单元公共电费+小区公共照明电费+小区弱电系统电费+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电费,每一项都需要单独设立电表,其中各单元公共电费由本单元业主均摊,而其他项目电费则是由小区全体业主分摊,具体情况以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公共能耗费该不该业主承担

公共能耗费该业主承担。

一般情况下,商铺公共耗能费由租客承担。因为商铺的公共耗能费,包括水电等基础设施的费用,是由商场或物业公司统一缴纳,并按照商铺面积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摊计算的。

小区公摊电费是怎么计算的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住宅公共能耗一般是多少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三、公共能耗计量表汇总

项目楼号电表户号控制区域表号倍率单价

新的住宅项目,公共能耗分摊以什么样的标准向业主收取呢

要理解“公共能耗”,先要理解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三个概念。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等部位。共用设备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水箱、水泵、电梯、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公共设施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等设施。综上所述,业主、使用人公有,共用设备、设施和在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煤等能源消耗称为“公共能耗”,由此产生的费用为“公共能耗费”。收取公共能耗费,通常采用三种方法:(1)依据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共用设备使用时间、使用总功率,分摊至物业使用面积,产生公共能耗费单价。(2)依据每月能耗(水、电、煤)账单总金额分摊至物业使用面积,产生公共能耗费单价。(3)依据业主使用公共设施的区域、区域内设备的使用功率分摊至区域户数,产生公共能耗费单价。以上三种方法中,方法(2)收取依据略显粗,忽略了公共能耗费单价测算的复杂过程,将业主自用设备产生的自用能耗与公共能耗混为一体。方法(3)在划分业主使用区域时难以避免共性与个性的矛盾,其还牵涉空关房、空置房等一系列问题,业主及使用人是否应承担此部分费用,界限不清晰。方法(1)本着“相对公平、合理,谁受益谁承担”的分摊原则,依据物业实际情况,合理区分业主及使用人的公共能耗和自用能耗,经过各种数据的积累和分类,全面、科学地测算公共能耗费单价。但某些物业还存在其特殊性:如业主、使用人用水有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之分;电费总量受到契约电价,峰、谷、平时段单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尚无统一的公共能耗费的收取标准。各物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公共能耗分摊办法,报业委会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共能耗收费的依据及定价,既不能侵犯业主、使用人的权益,又不能影响物业管理公司正常服务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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