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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是否参与车位分摊(商业是否参与车位分摊费用)

本文目录小区地下车库公共电可以向业主分摊怎么判断开发商是否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了商铺车位归属权业委会和物业对小区地面停车位收费。...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商业是否参与车位分摊的问题,以及和商业是否参与车位分摊费用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小区地下车库公共电可以向业主分摊
  2. 怎么判断开发商是否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了
  3. 商铺车位归属权
  4. 业委会和物业对小区地面停车位收费,合理合法吗
  5. 商铺前的停车位是应该归商铺业主使用吗

小区地下车库公共电可以向业主分摊

小区公共区域的照明用电也是由全体业主分摊的。

按照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居民小区里面的公共区域照明用电,需要由全体业主分摊,包括电梯,楼道照明,道路照明,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等,这些费用都属于公共区域照明用电,小区地下车库的照明用电,也属于公共区域照明用电的一部分,应当由全体业主分摊。

怎么判断开发商是否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了

“归开发商的部分: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去,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业主没有所有权。2、归业主的部分:如果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或面积分摊到了社区的开发成本或销售面积中去了,则这些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

要判断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的地下车库的产权系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主要依据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在小业主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指分摊面积)。

在该情况下,既然地下车库的面积已分摊在小业主购买的商品房中,该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反之,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作为公摊面积,则该地下车库的产权通常应归属于开发商。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九条,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而不进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

另外,根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第七条,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应计入公用建筑空间。根据上述规定可见,无论部门规章还是地方性规定,都没有强制性规定地下车库应列为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如果地下车库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根据前段分析,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否则,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于开发商。

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出售。

《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扩展资料:

停车位产权: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权。

商铺车位归属权

1、根据红线图划定:

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归属权,应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

2、看用地性质:

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

如果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

业委会和物业对小区地面停车位收费,合理合法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要搞清楚地面停车位的产权归谁所有,如果是地面公共停车位,那么它的产权就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使用权收益权当然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这样的停车位如果需要收费,必须要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2,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你才可以实施。

如何判断对地面公共停车位进行收费是否合法我们要从这几个方面进行判断首先,该停车位的产权人是谁,就产权人才有权利决定该停车位是否收费。该停车位为小区公共停车位,那么它就归全体业主所有也就是说,只有业主大会会议才有权力决定该停车位是否收费和停车费的使用;其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及投票过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果投票的过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票的结果就是有效的;再次,对地面公共停车位进行收费这一决定,是否向镇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备案通过,那么这一决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提问者的描述,该小区是成立了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这一决定是有违法、违规的地方:1.该决定只是业主委员会及楼长决定的,并未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投票;2.该决议未向属地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该决定是非法的无效的业主可以拒绝执行,业主可以向镇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撤销其错误决定,也可以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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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前的停车位是应该归商铺业主使用吗

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归属权,应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如果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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