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商业店铺租赁分摊系数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店铺合租分摊费用合同模板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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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半年交一次如何分摊到每个月怎样做账
房租缴纳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一次性缴纳,再按期分摊,另一种是按月缴纳。
收到房屋租赁发票大多是一次性缴纳,再按期分摊的情况,可以做如下分录:
收到租赁发票时:
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分摊时: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贷:预付账款如果是按月缴纳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即可。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贷:银行存款
商铺出租有必要交税吗如果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商铺出租必须交税,而且涉及到7个税种。
我猜题主应该是个人出租商铺,对这个问题不专业,所以才提出有必要交税吗这个问题。答案是必须交税,而且涉及到以下7个税种:
一、个人出租商铺需要交哪些税?
1、增值税。
出租商铺属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文件规定,个人出租商铺,以租金收入为依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比如:个人出租商铺,月租金1万元。应纳增值税=10000/(1+5%)*5%=(476.19元)。
注:在实行执行中,有的地方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算依据,按应缴增值税的7%(城市)、5%(县城或建制镇)、1%(不在城市或县城及镇的)计算缴纳。
3、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的3%计算,与增值税同时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的2%计算,与增值税同时缴纳。
5、房产税。
个人出租商铺的,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
6、印花税。
个人出租商铺的,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缴纳印花税。
7、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商铺,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扣除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如果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依据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个人出租商铺,税负的确不低,很多人不想交可能说可以理解,但税法不予以原谅啊。所以,如果不交,被人举报或被税务机关发现了,除补交税款外,不需要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现实中,的确存在出租商铺未交税的现象。特别是个人之间出租商铺,由于承租房不需要出租方提供发票,所以出租房没有主动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并不代表不需要交税,更不能说明这就是合法的,税收风险始终存在。
个人如果将商铺出租给公司,这种情况下,作为承租方的公司一般会要求出租方提供发票。如果个人不想承担税收,双方可以谈好税后税金,然后换算成税前税金并在租赁协议中予以明确。这样,税款实质上由承租方承担。通过这种方式,出租方解决了税收问题,承租方解决了发票问题。
纳税人如何享受租金收入分摊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适用不动产租金收入分摊免税的适用主体只有自然人,除此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体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都不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各位纳税人注意了,当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更不能适用上述优惠政策了。
【例1】自然人李某将自有住房(或非住房)一套出租给A公司,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租期1年,年租金100万。
答:上述自然人李某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均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例2】自然人李某将自有住房(或非住房)一套出租给A公司,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租期1年,年租金150万。
答:上述自然人李某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均租金收入已超过10万元,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按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例3】B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将单位自有非住房一套出租给A公司,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租期1年,年租金100万。
答:上述B公司出租不动产不能享受4号公告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该政策只能适用于自然人出租不动产情形,且取得的月均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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