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售出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的问题,以及和售出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怎么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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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价比例计算公式
综合差价率是指按企业全部商品的销售及库存比例计算的差价率。
综合差价率计算法是根据企业经营的全部商品存、销比例,平均分摊进销差价的一种方法。
通过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将“商品销售成本”科目的期末余额调整为本期已销商品的实际成本,“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的期末余额则是期末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采用综合差价率计算法确定商品的销售成本,计算手续比较简便,但只适用于商品种类较少,各种商品的进销差价比较接近的企业。
综合差价率计算法的计算步骤
其具体计算步骤是:
1.计算综合平均差价率。用月末调整前“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的余额除以本月已销售的商品总额加“库存商品”账户月末余额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差价率(含税)=月末调整前“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余额/(月末“库存商品”账户余额+本月“商品销售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100%
2.计算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用综合差价率乘本月已销售的商品总额,其计算公式为: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含税)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含税)=本月“商品销售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综合差价率
3.根据计算出来的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作会计处理: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商品销售成本×××
由于商品进销差价中包含有增值税,在分摊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后,企业平时结转的含税的售价成本就被调整为不含税的实际成本,仍然是传统的售价成本核算方法,并符合增值税的核算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本月已销商品总额按“商品销售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计算,但如企业有商品转批、折价销售等情况,因其价格不同,应以“商品销售成本”账户的借方发生额计算。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各月之间如果比较平衡,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但为了真实地反映库存商品和销售商品的进销差价,正确核算盈亏,年末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一次核实。
为什么在收到库存商品时要确认成本
库存商品在生产过程中已经进了成本,这是进了生产成本。这个成本是用来归集商品的生产费用的。
商品完工后,该成本全部转入库存商品里面,形成资产,反映存货的成本价值。已销售的库存商品要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这个成本是销售成本。商品销售,形成收入,按照配比原则,与该部分商品相对应的存货成本应予以抵销,才能计算出来利润。主营业务成本,是损益类科目。
扩展资料
在结转成本时,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计算单”作如下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对于零售商品,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方式。
月终,为计算出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必须按一定的方法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1)综合差价率计算法;
(2)分类差价率计算法(或柜组差价率计算法);
(3)盘存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法。
现在还用“商品进销差价”这个科目吗
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现在还用。科目编码1410商品进销差价科目,适用于超市型企业。所谓商品进销差价是指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即为商品进销差价。期末对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本月销售商品分摊的进销差价=应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差价率上述所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月度终了,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对于已按售价结转其成本的,应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可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小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负担的进销差价,并应于年度终了,对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账务处理商品进销差价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二)期(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商品进销差价率=期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商品进销差价率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进销差率计算公式
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是指售价(或码价)与含税进价之间的差额,这样一来使该明细科目核算内容与增值税实行前的商品进销差价核算内容一致,但不符合增值税是价外税的本质要求。另外发行企业以售价或码价核算采购的商品,商品的进价不再进行核算,
商品进销差价(进项税额)的期末结转=(含税销售成本﹣含税进销差价)÷(1+17%)×17%
由于进销差价是根据综合进销差价率结转,而商品价格相差悬殊,各种商品的差价率各有高低,加上不同差价率的商品库存和销售比重不尽相同,必然导致商品进销差价(进项税额)期末分摊出现偏高或偏低的现象出现,年终在调整进销差价的同时,调整商品进销差价(进项税额)。
为了克服上述核算存在的问题,建议:
将商品进销差价分为不含税进销差价和销项税额两个明细科目核算。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是不含税售价与不含税进价的差额,商品进销差价(销项税额)是商品的销项税额。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和商品进销差价(销项税额)的期末分摊:
本月进销差价率=月末进销差价科目余额÷[不含税销售收入+库存商品÷(1+17%)],本月已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本月不含税销售收入×进销差价率。年终决算前应对各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一次核实调整,根据商品盘存表上出版物的售价或码价,与库存商品科目余额进行比较,剔出盘盈盘亏因素后的差额为多转或少转的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
本月已销售商品应分摊商品进销差价(销项税额)=本月不含税销售收入×17%。
将商品进销差价分为上述两个明细科目核算的目的有3个:
1、既保证了售价核算方法的实施,又符合增值税价外税的本质要求。
2、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较进销差价中含销项税额的做法更能确切地反映商品进销差价的本意,体现经营毛利的概念,便于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
3、商品进销差价(销项税额)直接根据售价(或码价)结转,易理解,易操作,减少了会计核算工作量,更有利于查账和用账。
商品差价的正确计算方法
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即为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对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差价率=月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月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月销售商品=应本月“主营业务收入”×差价率
分摊的进销差价科目贷方发生额
上述所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月度终了,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可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小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负担的进销差价,并应于年度终了,对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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