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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房屋租赁收入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税率为11%。(自2018年5月1日起改为10%)和5%的征收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1、2016年5月1日起,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1%。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第六项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也就是个体工商户同样适用上述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八条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税收优惠:
(一)自然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其他个人(指自然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个体工商户:
只有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有免征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朋友借住一个月要不要分摊房租
要。
1.亲兄弟明算账,你们还是朋友为什么不算清楚呢。
2.如果你大方,且愿意为你朋友花钱,那么可以不要,但如果不要会成为你心里面的疙瘩,那么要吧,不然以后你也有可能因为这个是和朋友间隔。
3.事前说清楚,事后对后面发生的事情有变化的可能。住一个月,就考虑要不要钱,那么如果后面需要多住点时间,那你要钱,你朋友要怎么想。
4.住在一起,吃用肯定也会发生纠缠,很多事情事前讲清楚大体框架,避免不愉快。
房屋租赁半年交一次如何分摊到每个月怎样做账
房租缴纳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一次性缴纳,再按期分摊,另一种是按月缴纳。
收到房屋租赁发票大多是一次性缴纳,再按期分摊的情况,可以做如下分录:
收到租赁发票时:
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分摊时: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贷:预付账款如果是按月缴纳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即可。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贷:银行存款
租金收入分摊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按照《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这是一项普遍适用的规定。在执行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时,考虑到出租房屋的多为自然人,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也为了促进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发展,允许自然人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按期平摊适用免税政策。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此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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