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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方式怎么填
分摊方式一般有一次性分摊、五五摊销、接月(季或年)平均分摊等多种方式。一次性分摊是指将所购买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转入费用的分摊方式;五五分摊则是指低值易耗品在购入时分摊50%的价值,在领用时再分摊50%的价值;接月(季或年)平均分摊则是指按其使用时间内按月(季或年)为期间,平均分摊其价值。
新会计准则销售设备如何确认收入
新会计准则销售设备与设备控制权发生转移时确认收入,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销售设备要符合收入确认的五步法原则,第一步,识别合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第三步,确认合同交易总价,第四步,将销售总价分摊至各履约义务中,第五步,销售设备按时点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下确定收入的五步
原先,我们确认一项交易的收入,需要区分适用的准则是【收入】还是【建造合同】。一项交易是属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还是建造合同。
现在,这些区分统统都可以丢掉了。无论是何种交易,统统扔到五步法这个大框里,一步一步的就能“筛出”确认收入的事项和金额。
新收入五步法是: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收入准则解读五步法
1.了解所使用的收入准则:首先需要了解公司所使用的收入准则是哪种,不同的收入准则有着不同的适用范围和规定,需要对其进行深入了解。
2.确认收入的来源:确定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是进行收入会计处理的基础,对于不同的来源和性质,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3.确认收入的计量:根据公司所使用的收入准则和相关规定,确认收入的计量方式,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折旧、摊销等后续处理。
4.检查与收入有关的合同:合同是收入会计处理的重要依据,需要仔细检查与收入相关的合同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有任何不利于公司的条款或约定。
5.审查财务报表中的收入:最后需要对财务报表中报告的收入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所使用的收入准则和相关规定,是否有任何异常情况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情况出现。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纠正并进行补充披露。
收入费用确认条件
收入确认的一般规定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费用确认是指何时、以何种金额登记本期发生的费用。费用的确认,主要依据的是费用配比原则。传统会计观念认为,费用是产生营业收入所花费的努力,因此,收入和费用是密切相关的,确认费用必须与收入的确认配合在一起进行,因而费用的确认亦称为费用的配比费用确认的原则费用的实质是资产的耗费,但并不是所有的资产耗费都是费用。因此,就需明确什么样的资产耗费应确认为费用。由于发生的费用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那么费用的确认就应当与收入确认相联系。因此,确认费用应遵循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一)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按照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某项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该项支出应予以资本化,不能作为当期的费用;如果某项支出,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确认为费用。这一原则为费用的确认,给定了一个时间上的总体界限。正确地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保证了正确地计量资产的价值和正确地计算各期的产品成本、期间费用及损益。(二)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只是为费用的确认作出时间上的大致区分,而权责发生制原则则规定了具体在什么时点上确认费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凡是当期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支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费用。(三)配比原则。按照配比原则,为产生当期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确认为该期的费用。配比原则的基本含义在于,当收入已经实现时,某些资产(如物料用品)已被消耗,或已被出售(如商品),以及劳务已经提供(如专设的销售部门人员提供的劳务),已被耗用的这些资产和劳务的成本,应当在确认有关收入的期间予以确认。如果收入要到未来期间实现,相应的费用应递延分配于未来的实际受益期间。因此,费用的确认,要根据费用与收入的相关程度,确定哪些资产耗费或负债的增加应从本期收入中扣减。费用确认的标准根据上述费用确认原则,在确认费用时,一般应遵循以下三个标准:(一)按费用与收入的直接联系(或称因果关系)加以确认凡是与本期收入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耗费,就应当确认为该期间的费用。这种因果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性质上的因果性,即应予以确认的费用与期间收入项目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有所得必有所费,不同收入的取得是由于发生了不同的费用;二是时间上的一致性,即应予以确认的费用与某项收入同时或结合起来加以确认,这一过程也就是收入与费用配比的过程。例如,如果企业销售出去的商品是直接与所产生的营业收入相联系的,那么,该项销售商品的成本就可以随同本期实现的销售收入而作为该期的费用;如果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营业成本,并与本期所确认的营业收入相配比。(二)直接作为当期费用确认在企业中,有些支出不能提供明确的未来经济利益,并且,如果对这些支出加以分摊也没有意义,这时,这些费用就应采用这一标准,直接作为当期费用予以确认,例如,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等。这些费用虽然与跨期收入有联系,但由于不确定性因素,往往不能肯定地预计其收益所涉及的期间,因而就直接列作当期的费用。(三)接系统、合理的分摊方式确认如果费用的经济效益有望在若干个会计期间发生,并且只能大致和间接地确定其与收益的联系,该项费用就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程序,在利润表中确认为一项费用。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都属于这一情况。一般地,我们将这类费用称为折旧或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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