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常识 正文

三因素分摊(三因素分配)

1、总分机构所得税分配比例2、如何理解固定制造费用的三因素分析法?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分支机构栏三项因素填写的基数是什么?总分机构所得税分配比例预缴所得税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全部应纳所得税额的50%由总机构就地预缴,各分支机构按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计算各自分摊比例。...

今天给各位分享三因素分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三因素分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总分机构所得税分配比例

预缴所得税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全部应纳所得税额的50%由总机构就地预缴,另50%由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

各分支机构按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计算各自分摊比例,三个因素的权重分别为0.35、0.35、0.3。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其中:

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参与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

税款缴库程序

(一)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款、汇算补缴税款、查补税款(包括滞纳金和罚款)由分支机构办理就地缴库。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

预算科目栏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对应填写1010440项“分支机构预缴所得税”、1010449项“分支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和1010450项“企业所得税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下的有关目级科目名称及代码,“级次”栏填写“中央60%、地方40%”。

(二)总机构就地预缴、汇算补缴、查补税款(包括滞纳金和罚款)由总机构合并办理就地缴库。中央与地方分配方式为中央60%,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暂列中央收入)20%,总机构所在地20%。

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预算科目栏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对应填写10104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10104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和1010450项“企业所得税查补税款、

滞纳金、罚款收入”下的有关目级科目名称及代码,“级次”栏按上述分配比例填写“中央60%、中央20%(待分配)、地方20%”。

国库部门收到税款(包括滞纳金和罚款)后,将其中60%列入中央级10104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10104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和1010450项“企业所得税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下有关目级科目,

20%列入中央级1010443项“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下有关目级科目,20%列入地方级1010441项“总机构预缴所得税”、1010442项“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和1010450项“企业所得税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下有关目级科目。

(三)多缴的税款由分支机构和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并按规定办理退库。收入退还书预算科目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对应填写,预算级次按原缴款时的级次填写。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

如何理解固定制造费用的三因素分析法?

固定制造费用的三因素分析法,是将固定制造费用成本差异分解为耗费差异、效率差异和闲置能量差异三部分。

其中耗费差异的计算与二因素分析法相同。不同的是要将二因素分析法中的“能量差异”进一步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实际工时未达到生产能量而形成的闲置能量差异;另一部分是实际工时脱离标准工时而形成的效率差异。

制造费用按其成本性态分为变动制造费用和固定制造费用两部分。

固定制造费用可在上年基础上根据预期变动加以适当修正进行预计;变动制造费用根据预计生产量乘以单位产品预订分配率进行预计。

除折旧费与摊销等费用外,其他支出都须支付现金,应将这一项从中扣除。因此,预计需用现金支付的制造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预计需用现金支付的制造费用=预计直接人工小时×变动费用预计分配率+预计固定制造费用-折旧与摊销

产品成本预算

产品成本预算是指销售预算、生产预算、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的汇总。其主要内容是产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

①单位产品成本的有关数据来自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和制造费用预算。

②生产量、期末存货量来自生产预算,销售量来自销售预算。

③生产成本、存货成本和销货成本等数据,根据单位成本和有关数据计算得出。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分支机构栏三项因素填写的基数是什么?

分支机构栏三项因素填写的基数,比如:2009年1-6月的基数是2007年,7-12月的基数是2008年;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三因素分摊表工资含社保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不含。只有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和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福利,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所以,在计算三因素分摊表工资时,不需要计算社保。

分公司,怎么分摊所得税?

你好,按照三因素法进行分摊。总机构按照50%,分支结构50%。各分支机构又按照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按照0.35,0.35,0.3来计算每个分公司分摊的所得税。

三因素分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三因素分配、三因素分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