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办理不动产的土地如何分摊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办理不动产的土地如何分摊呢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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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资金如何分配
您好,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换句话说,也就是直接规定了关于集体土地补偿的分配内容。即:征收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分给村委会或者是村集体等,青苗补助费和安置补助费才是按相关规定分配给农民所有的。
房地产项目拿地测算成本景观面积如何计算
现在做新项目的投资测算,一般都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完成,一般来说设计部提供强排指标、成本部提供各项成本、营销部提供售价和回款节奏、运营部提供关键节点,大家按照测算模板的要求录入数据,投资部负责土地款和支付节奏并进行统稿,财务部进行最终的审查才算最终成稿。
但是实际上,有些时候投资只需做一个简单测算进行初步研判,不需要太精准,若次次都劳烦各部门同事,第一时间上可能来不及,第二有时候没必要兴师动众,所以拓展狗自己掌握一些其他部门的基本技能还是很有必要的。
简单说下房地产成本的组成1、土地费用。土地费用包括城镇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或拆迁安置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方式有三种: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目前基本以后两种方式为主。随着国家对土地宏观管理政策趋紧,通过拍卖方式获得开发用地成为大多数开发商获取开发用地的有效方式。目前在我国城镇商品房住宅价格构成中,土地费用约占20%,并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
2、前期工程费前期工程费主要指房屋开发的前期规划,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地质勘查费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他在整个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一般不会超过6%。
3、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废纸房屋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等,又被称为房屋建筑安装造价。他在整个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相对较大。从我国目前情况看,约占整个成本的40%左右。4、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包含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两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费主要指道路,自来水,污水,电力,电信,绿化等的建设费用。公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指在建设用地内建设的为居民提供配套服务的各种非营利性的公用设施(如学校,幼儿园,医院,派出所等)和各种营利性的配套设施(如粮店,菜市场等商业网点)等所发生的费用。他同时还包括一些诸如煤气调压站,变电室,自行车棚等室外工程。在房地产开发成本构成中,该项目所占比例较大,我国一般在20%~30%左右。
5、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它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保险费,职工教育费,养老保险费等。在整个成本构成所占比例很小,一般不会超过2%。
6、贷款利息。房地产因开发周期长,需要投资数额大,因此必须借助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开发经营过程中通过借贷筹集资金而应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息也成为开发成本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的大小与所开发项目的大小,融资额度的多少有密切关系,所以占成本构成比例相对不稳定。
7、税费。税费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税收,与房地产开发建设有关的税收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有税,土地增值税,两税一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契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另一部分是行政性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费用,项目繁多且不规范。包括诸如征地管理费,商品房交易管理费,大市政配套费,人防费,煤气水电增容费,开发管理费等。在我国目前房地产开发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较大,一般在15%~25%左右。
8、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主要指不能列入前七项的所有费用。它主要包括销售广告费,各种不可预见费等,在成本构成中一般不会超过10%。
今天咱们先从成本条线开始说起…..数据标准是根据历史项目经验总结而来,都是有据可依,算是比较可靠,但是项目差异比较大,各位小伙伴不要照搬,大体浏览下体会一下原则即可。
明确各科目的标准成本和计费基数
一、土地获得价款
这个投资最拿手的了,一句话带过不多说,按照政府文件执行就是:
1.1有票地价款(招拍挂):按照取地文件执行
1.2有票土地相关税费(契税、印花税等):契税3%-4%,整体税费可按照4.05%计算;
1.3无票土地款或溢价等:注意填写位置,否则影响税费计算;
1.4拍卖服务费,一般来讲0.1%。
1.5指标费,各地收费标准不一,以成都为例,主城区30万/亩
二、开发前期准备费(合计200-250元/)
2.1勘察丈量费:含项目勘察测绘、工程放线费等用于项目初始勘测丈量的费用;单方标准:3元/平米,山地项目为6元/平米计费基数: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2.2规划设计费:含项目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费、规划概念设计费、方案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市政配套设计(景观、小市政)、审图及专业设计顾问等费用(不含样板间设计费)单方标准:高层/低层20-60元/平米(地区不同差异很大),山地项目100元/平米;计费基数: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2.3报批报建费:包含常规报建费如城市建设配套费、根据实际情再缴纳费用、可返回费用及特殊收费等,各区域成本差异较大;单方标准:地区差异较大,北京东部约200元/平方米,北京北部可达350元/平米;计费基数: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2.4三通一平费:包含临水、临电、临路和场地平整费单方标准:10元/平方米,山地项目增加150-300元土石方平整及挡墙砌筑等费用;计费基数: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2.5临时设施费:临时场地和办公费单方标准:10元/平米计费基数: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三、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合计2400-3000元/)
一般按照业态进行归集,而单类业态构成由多个指标叠加而成,在计算方式上,地上成本+地下成本+级配成本=合计成本;
3.1高层(12F-28F)
(1)单体地下成本(不包含车库面积,投影地下室)单方标准:3700元/平米(参考北京某项目,具体视项目情况而定)计费基数:单体地下面积
(2)单体地上成本单方标准:1800元/平米(参考北京某项目,具体视项目情况而定)计费基数:单体地上面积为计算简便,(1)(2)综合计算可得出结构成本:约1900元/平米计费基数:采用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3)级配成本:根据产品线档次,不同级别因用材不同,成本差异较大,主要差异体现在外窗和外立面;单方标准:300元/平米、400元/平米不等
计费基数: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3.2小高层(7F-11F)
(1)单体地下成本(不包含车库面积,一般不超过地上面积的10%)单方标准:3500元/平米(参考北京某项目)计费基数:单体地下面积
(2)单体地上成本单方标准:1800元/平米(参考北京某项目)计费基数:单体地上面积为计算简便,(1)(2)综合计算可得出结构成本:约1900元/平米计费基数:采用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3)级配成本:小高层级配产品与高层接近,略高于高层;单方标准:300元/平米、500元/平米不等计费基数: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3.3洋房(5F-6F)
(1)单体地下成本(投影地下室)单方标准:2600元/平米(参考北京某项目)计费基数:单体地下面积
(2)单体地上成本单方标准:1800元/平米(参考北京某项目)计费基数:单体地上面积为计算简便,(1)(2)综合计算可得出结构成本:约1800元/平米计费基数:采用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3)级配成本:洋房产品因产品档次略高,级配成本高于高层单方标准:500元/平米、600元/平米不等计费基数: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3.4叠拼/联排(6F以下,多为4F)
(1)单体地下成本(一般不超过地上面积的30%)单方标准:2500元/平米(参考北京某项目)计费基数:单体地下面积
(2)单体地上成本单方标准:1700元/平米(参考北京某项目)计费基数:单体地上面积为计算简便,(1)(2)综合计算可得出结构成本:1900元/平米计费基数:采用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3)级配成本:叠拼产品因产品档次略高,级配成本高于高层单方标准:根据建筑风格550元/平米、600元/平米、700元/平米计费基数: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3.5双拼、独栋产品
(1)单体地下成本(一般不超过地上面积的40%)单标准:3000元/平米(参考北京某项目)计费基数:单体地下面积
(2)单体地上成本单方标准:1900元/平米(参考北京某项目)计费基数:单体地上面积为计算简便,(1)(2)综合计算可得出结构成本:2200元/平米计费基数:采用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3)级配成本:独栋产品因产品档次最高,级配成本也是最高的
单方标准:普通风格1200元/平米,法式风格成本最高1600元/平米;
计费基数: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PS:影响建安成本的因素很多,比如岩土状况,装配率比例,绿建要求等。具体情况要视土地本身规划条件而定。
3.7特殊科目有些费用可能有一些特殊配置,需要单独进行计算,标准参考如下:
(1)精装修单方标准:按档次差异较大,600元、1000元、1600元、3000元不计费基数:(地上面积+附赠面积)*0.85
(2)太阳能屋顶集热式费用标准:4500-6000/户(分业态计算户数)阳台分户式费用标准:3000-4000/户
(3)充电桩:一体式一机一枪,4万/套;
(4)装配式增加费:300元/平米;
四、社区管网工程费(合计220--450元/)
包含给排水系统,采暖系统,燃气系统,供电系统及高低压设备,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费用,区域差异较大,分为220--450不等,北京东部综合成本240元/平米;
(1)给排水系:普通区域一般40元/,某些新区100元/;
(2)采暖系统:普通区域不收取费用,某些开发新区100-150元/;
(3)燃气系统:一般区域按照30-40元/;
(4)供电系统及高低压设备:电力系统属于额度最高的科目,120-140元/;
(5)智能化系统:高层产品10元/,低层产品20元/;以上5项计费基数: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五、景观费用(折合120-300元/)
首先需要对景观用地的概念做一个界定,建筑用地范围红线范围内,除去20%-30%建筑基底占地面积和市政道路外部分统称景观用地,景观用地的硬景软景搭配考虑按照7:3开;单方标准:景观工程造价会根据风格的同而差异很大,分为250、350、500元/不等;计费基数:红线用地面积--建筑投影面积-市政道路面积-(约为总占地70%)
六、配套设施费用(300-500元/)
配套主要是以地库、商业、会所为主,尤其是车库部分,体量最大;
(1)车库:按照车库类型分为普通车库和人防车库,人防车库需要设置人防设备、人防门等,成本稍高;单方标准:普通车库2800元/,人防车库3100元/;计费基数:地下车库面积(以某项目为例,地下/地上约30%)
(2)配套商业:主要是以毛坯交房的低层商业为准,根据风格的不同成本存在一定差异;单方标准:普通风格3000元/左右,法式风格3500元/计费基数:根据商业实际建筑面积为主,一般为地上面积;(若商业属于高层1F,注意总面积不要重复计算)
(3)会所:根据项目定位,会所高端项目中出现,一般来说会所多为精装修,所以成本标准比较高;单方标准:考虑3000元/的装修成本,普通风格成本6700元/,法式风格7000元/计费基数:根据商业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4)配建小学、幼儿园:一般为低层产品,产品多为简装单方标准:教学楼2300-2500元/,体育馆2700元/计费基数:根据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一般为地上
七、工程相关费:监理费、预结算编制费(30-50元/)
属于开发间接费大类,某些区域参考标准如下:单方标准:监理费20元/,预结算编制费15元/,综合35元/;计费基数:报规面积(地上+地下)
税费问题占用税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耕地、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
1、增值税
(1)税目与税率
增值税涉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两个税目,税率是9%或征收率3%。
(2)特殊规定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增值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土地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按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纳税,而是按照租赁业税目纳税。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增值税。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
(3)纳税地及纳税时间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土地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单位赠与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5)二手房销售问题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精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税率分别为7%、5%、1%。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计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税额×税率。
3、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费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增值税税额×费率。
4、土地增值税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和《细则》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税率为30%、40%、50%、60%,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率各地区不等。
计算公式:应交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费率-速算扣除数-预缴税金
5、房产税
(1)以房产税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
6、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7、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
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1)开发企业的会计帐簿、营业执照等贴印花税;
(2)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立的凭证(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在土地开发咨询、施工、采购、房产出售、出租活动中所书立的合同、书据等,应按照印花税有关规定缴纳印花税;
(4)进行房屋买卖的,签定的购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通常在房地产交易活动同时收取;
(5)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时,应按权利许可证照,按件交纳印花税五元
8、企业所得税
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税率:
(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过渡期。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9、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10、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对象征收的一种。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房地产企业除了企业通常的个人所得税业务以外,特殊的就是拆迁补偿、挡光或施工补偿、晚交房和晚办产权补偿等各项补偿的涉税情况。
11、契税
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注意:买受方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以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时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现行契税税率为3-5%,各地有减半征收的情况。
大连市目前土地转让税率为4%,在建工程转让税率为4%,普通住宅转让税率为1.5%,非普通住宅转让税率为4%。
应纳税额=房地产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行政管理费用(主要是团队工资及相关报销费用等),以及销售相关费用(主要是营销推广费用)。
前者一般在1.5-2.5%左右;后者一般在2.5%左右,不同的公司差距较大。
不动产权证的占地面积如何看
不动产证2个面积是指专有分摊和公共分摊。专用分摊土地面积等于建筑基底所占土地面积除以建筑总面积乘以每套房屋建筑面积。除开这个专有分摊土地面积后,小区公共区域(绿化、道路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给整个小区的,就叫公共分摊。
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后怎样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职能移交注意什么
一、工作原则
1.确保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按户确权,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土地。
2.依法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尊重历史。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将所发包的耕地按照标准等级计量,造成实际测量面积与原承包面积不符的,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进行登记,同时注明原发包面积。对这次确权登记的实际测绘农户土地面积不与原承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标准挂钩,不与已形成的土地流转关系挂钩。
4.实事求是。以农户实际承包土地为准,详细逐项登记和变更承包地块信息。但永久性被占用、征用或已改变了农用地性质的土地不予登记,严禁人为虚报瞒报。
5.民主协商。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土地清查、测量、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必须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有关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开和公示。对于在登记颁证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必须要有群众共同参与,事先征求群众意见,取得群众理解支持,对于大多数群众坚决反对的事情不得强行推动。
二、工作内容
1.清理土地承包管理资料。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等为依据,清理二轮承包时的各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以及乡村土地承包登记簿,重点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承包登记簿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二调”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对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更正的,在群众认可的前提下,给予校准,确保“二调”面积与此次确权登记颁证面积相吻合。结果经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3.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清查农户承包地块、标明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入户核查农户土地承包信息,经村、组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民小组长、承包农户签字确认。按照确认的农户承包土地地块位置及四至边界等信息,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4.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和颁证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及时变更或者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1)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
(2)因承包地被征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
(3)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
(4)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
(5)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
(6)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
(7)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
(8)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
(9)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5.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四荒”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
6.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在县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登记簿(台账)、农户土地承包登记花名册和相关部署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按组分村装订成册,建档保管,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先期由县农粮局负责集中保管,确权登记结束后移交县档案馆。
三、重点问题
1.按户确权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就是说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采用的是以户为单位的承包方式。因此,对已经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必须采取按户确权的办法。
2.稳定二轮承包关系问题。这次确权登记工作,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要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等情况,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不得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实现“四相符、五到户”,即: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符合;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个别地方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调整的,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尊重农民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小幅调整。这种调整是微调,前提是要开村民大会或户主会讨论同意。
3.确权方式问题。在确权登记方式上,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组村民讨论决定。
4.利用国土二调成果,摸清土地面积问题。要充分利用国土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影像上地物明显的,可直接在调查工作底图上标注划界,影像上地物发生变化或不明显的,可借助测量等技术手段获取所有权界线数据。据此查清耕地面积,确保二调面积和此次确权面积相吻合。
5.调勘实测面积问题。调查摸底的基础性工作可以采用二调的成果,但是,实际上随着发展,二调成果与现实状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实际面积与四址都可能发展了变化。这就要进行专业的勘查测量。
6.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问题。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现产量高的土地以少顶多、产量低的土地以多顶少而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登记薄、证书面积不符的,经承包户认可后,按实际耕种面积确权登记。对开荒新增的大量耕地,要由村组村民讨论决定如何确权。
7.农民自建房占地问题。为了体现公平,农民未经批准自建房占用承包地的,不予确权登记颁证。
8.承包地被征用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西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此次登记颁证中,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被部分征用的,应从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登记颁证。
四、相关要求
1.做到“八不准”。即不准违规、不准一刀要、不准损害群众利益、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推倒重来、不准与补贴挂钩、不准搭车收费、不准留后遗症。
2.做到“四签两不准”。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投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铅笔、圆珠笔签字。
3.做到“两公示、四相符”。即摸底调查表公示、确权登记实测结果确认公示。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符合。
5.做到“五到户”。即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
6.做到“两个不变”、“三个不得”。即: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保持承包地块和四至界线不变;不得借机打乱或重新调整原承包关系,不得非法收回农民承包地,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经营地注册两个公司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怎么交
如果产权归属于这两个公司中的一个公司,另一个公司是无租使用,那么无租使用该房产的公司应依照实际使用房产的余值代缴房产税。双方可以按照比例分摊,最好两家公司签订一个无租使用的协议。财税〔2009〕128号对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税是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因此由拥有产权的公司申报缴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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