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分期开发如何分摊占地面积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分期开发如何分摊占地面积的,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分期开发如何分摊占地面积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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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成本的计算分摊是怎样的
分摊方法一:占地面积法
占地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按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占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分期开发的,首先按照本期全部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应负担的占地面积为期内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减除应由各期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占地面积。
属于多个清算单位共同发生的扣除项目金额,原则上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如无法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应按占地面积法分摊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合理方法分摊。
土地成本分摊方法为不同清算单位按占地面积法,土地成本分摊基本原则:分期开发,可以按占地面积分摊。
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可以按该类型房地产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
(一)按独立占地的每栋建筑物占地面积占该项目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占地面积÷可转让建筑物占地总面积×土地总成本
(二)对于同一建筑物中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当首先确定该建筑物占地的总土地成本,然后根据该建筑物中某一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占该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1、普通住宅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可售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应分摊的土地成本)
房地产销售怎么分摊开发成本
建筑面积是房地产开发各期成本分配的主要标准,一般都采用此标准分配一些共同成本,如各期之间,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的成本等,对于前期和配套费用,其发生的成本与土地面积没有直接关系,而与建筑面积有关系,所以,其分摊标准一般是按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可销售面积是单位成本计算基础。由于土地费用和前期、配套等费用并不是按我们的会计分期来确定和支付的,所以,这部分费用除按上述开发成本的相应明细科目进行归集外,还要采用一定的分摊标准在各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摊。
分摊的标准有两个,即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项目成本费用的分摊业务处理流程包括
1.成本核算步骤
(1)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2)按成本核算及管理的要求,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和账簿,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开发成本费用;
(3)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4)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6)正确划分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按建筑面积计算完工产品单位成本;
(7)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按与结算销售收入配比的原则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8)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管理和核算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
2.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1)成本核算对象是房地产公司为归集和分配开发产品在开发、建造过程中的各项耗费而确定的费用承担主体,应按照可否出售、分类归集、功能区分、定价差异、成本差异、权益区分原则合理确定;
(2)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应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具体可结合项目开发地点、规模、周期、方式、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和管理需要等实际情况确定;
(3)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工前确定,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以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4)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审核通过,同时与造价部、工程部等业务部门及公司管理层沟通其合理性,并达成一致意见;
(5)成本核算对象确认后,在不影响项目开发的情况下,签订工程合同、支付工程款等工作,应与成本核算对象保持一致,避免业务部门对成本数据的再拆分;
(6)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具体操作:
a.单体开发项目,一般以每一独立编制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列开发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b.在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开竣工时间相近、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或总包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c.对于开发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成本管理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或部位或周期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d.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可以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
e.同一项目有裙房、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f.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时,还应按结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3.成本项目及会计科目的设置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费用、安置及动迁费用、回迁房建造费用等;
前期工程费:是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政府许可规费、招标代理费、临时设施费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咨询论证费、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主体建筑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精装修费等;
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智能化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景观环境工程费用等;
公共配套设施费:是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等;
开发间接费用: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工程监理费、造价审核费、结算审核费、工程保险费等。
4.成本分配方法
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不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核算对象负担时,可先进行归集,再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成本;
(1)土地成本的分配
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即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2)公共配套设施费的分配
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即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公共配套设施若为整个项目服务,整个项目的商品房均是受益对象;若受益区域存在未开发部分,无法取得建筑面积,应先按占地面积在房地产项目分配,房地产项目若有不同开发产品类型的,则再按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3)利息费用的分配
按直接成本法进行分配,即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的直接开发成本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直接开发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也就是按当期总投入(指不包含土地费用、借款费用、开发间接费用的总投入)百分比进行分摊;
(4)其他成本的分配
根据成本动因按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配计入收益的成本核算对象。以前期工程费为例,开工前的填土工程,占地面积对其影响重大,应以占地面积为权数分配;而报建费用等规费,若是以建筑面积为计价依据,应以建筑面积为权数分配;七通一平等支出,建筑面积对其影响重大,应以建筑面积为权数进行分摊。
5.已完工开发产品成本的结转
根据工程结算单对未入账的工程成本进行预提;如果尚未办理结算,根据工程合同对未入账的工程成本进行预提;
成本在完工与未完工开发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对于已完工的开发产品,成本由开发成本结转到开发产品。
6.已售开发产品成本的结转
按已售开发产品建筑面积结转成本,由开发产品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分期已申请待分摊什么意思
待分摊就是你申请信用的金额,因为还没有开始分期,所以是待分摊的形式。就是如果发生一个长期影响的费用,那就应该按实际期间分期计入。
比如买个保险,一年120万,那一个月应该是10万的费用。不能在一个月计入120万,而是分月摊销计入10万的费用。
会计事务所怎么把成本分摊到各个项目中
通过日常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到各项目中,期末或年末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调整摊销列支的成本项目。既保证权责发生制分期核算,又保证成本分摊的科学性合理性。
关于分期开发如何分摊占地面积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