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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建设工程待摊支出分摊(在建工程中的待摊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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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对于分期建设工程待摊支出分摊和在建工程中的待摊支出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仓库长期待摊费用如何分摊
  2. 待摊费用可以延后摊销吗
  3. 长期待摊费用是从当月还是下月开始摊销

仓库长期待摊费用如何分摊

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记账原则,费用支出应在其归属的期间内进行账务记录。

对于长期待摊费用,在账务上设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属于长期资产科目

待摊费用可以延后摊销吗

不可以。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具体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不再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

长期待摊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具体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和修理费均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待摊费用是从当月还是下月开始摊销

从次月起。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第六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如果没有特别指明,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五五摊销法是针对包装物的,不是针对长期待摊费用的。

例如:2008年12月发生长期待摊费用36000元,自2009年1月起提折旧。

每月摊销=36000/(3*1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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