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分摊租赁费科目怎么做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分摊租赁费科目怎么做账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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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场租的场地,租金20万,用来放煤,应怎么记账,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长期待摊费用20
贷:银行存款20
然后按租期每月分摊
借:管理费用-租金
贷:长期待摊费用
不用待摊科目,用其他应付款-租金也可以,但还是要分摊在当期损益里,20万的数目一次走费用不合适。
租个农家院支付租金怎么入账
售后回租业务会计处理:租赁开始日,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借: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支付租金借:长期应付款贷:银行存款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贷:累计折旧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期满时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纳税人如何享受租金收入分摊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适用不动产租金收入分摊免税的适用主体只有自然人,除此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体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都不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各位纳税人注意了,当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更不能适用上述优惠政策了。
【例1】自然人李某将自有住房(或非住房)一套出租给A公司,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租期1年,年租金100万。
答:上述自然人李某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均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例2】自然人李某将自有住房(或非住房)一套出租给A公司,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租期1年,年租金150万。
答:上述自然人李某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均租金收入已超过10万元,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按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例3】B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将单位自有非住房一套出租给A公司,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租期1年,年租金100万。
答:上述B公司出租不动产不能享受4号公告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该政策只能适用于自然人出租不动产情形,且取得的月均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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